離婚分房產怎么分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導讀:
關于離婚分房產怎么分 離婚房產如何分割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離婚分房產怎么分?
離婚時分割房產,無論房產證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都是共同財產。如過還有沒有償還的貸款,取得房屋的一方應該要將房屋價值的一半支付給沒有取得房屋的一方,取得房屋的一方應該要分別償還剩余的本金和利息。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離婚房產怎么分割?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一般歸價高者所有,競得房屋的一方按其競價向另一方折價補償;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雙方對房屋價值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姻家庭法律法規(guī)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六條:婚前或者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贈與另一方,贈與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撤銷贈與,另一方請求判令繼續(xù)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處理。
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jīng)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