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算失信人員

導讀:
被執行人存在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行為的,被執行人存在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行為的,被執行人存在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行為的,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被執行人存在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行為的;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那么什么情況算失信人員。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以下情況算失信人員: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二、什么情況算失信被執行人?
被執行人存在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行為的;被執行人存在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行為的;被執行人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被執行人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法律相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規定,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