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陳述在刑事訴訟中的意義

導讀:
被害人陳述在刑事訴訟中的意義
被害人陳述在刑事訴訟中的意義。被害人陳述在刑事訴訟中的意義是:
(一)指認犯罪人,證實犯罪
有些被害人同犯罪分子曾經有過正面接觸,他們能夠直接指認出犯罪分子,并提供出遭受侵害的詳細經過和具體情節,其陳述可能成為證實犯罪和最后定案的直接證據。
(二)提供線索,協助破案
許多被害人雖然不能直接指認出犯罪分子,但他們能夠對遭受的傷害或損失提供具體的情況,或者提供出犯罪人的體貌特征及其他線索,有助于縮小偵查范圍和及時破案。
(三)核實案情,排除偽證
由于被害人直接遭受犯罪的侵害,他的感受最為深刻,他所提供的證詞一般也比較具體、真切。在審查證據時,可以被害人陳述和各種證據加以比對,往往可以發現若干證據與被害人陳述之間存在矛盾,促使辦案人員進一步展開調查,排除偽證。
需要說明的是:大多數被害人對于揭露犯罪和懲罰犯罪都抱有積極的態度,愿意盡量提供準確的證詞,協助司法機關證實犯罪。但也有相當數量的被害人,由于同案件的處理有利害關系或受復雜的心理因素支配,所作的陳述可能摻雜某些不完全真實的情況,存在有意夸大或者隱瞞某些關鍵的情節的可能。因此,對于被害人的陳述,也不可盲目輕信,同樣應當進行認真的審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