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不合理可以不簽字嗎

導讀:
交通事故賠償不合理可以不簽字嗎,可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督煌ㄊ鹿侍幚砉ぷ饕幏丁返谖迨粭l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一、第五十二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核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任何一方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在道路以外通行時發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
《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范》第七十五條
二、道路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各方當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申請書》后,審核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是否具有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權利人、義務人主體資格
(二)申請書是否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提出。符合前款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受理,并指派具有相應事故處理資格的交通警察承辦。申請人資格不符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當事人予以變更。當事人申請超過法定時限或者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不調解)通知書》,說明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調解的理由和依據,送達當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綜合上述,對于交通事故賠償不合理可以不簽字嗎這一文章大家應該有一定了解了吧,在發生交通事故時交警會出具體事故責任確認書,在對責任確認書不服氣的,可以在收到責任確認書的十天之內向相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如果上一級也是這樣判定的,只能執行,如果是更改了,那么按照更改的來執行。以上大家還有什么問題或疑惑的話都可以聯系我們網站的相關律師,我們網站有專業律師專門給大家解答,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