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刑事律師咨詢無期徒刑減有期徒刑最多減刑多少

導讀:
我們的社會生活當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利,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付出相應的代價,但是法律也是可以考慮到具體情況而減刑的。那么無期徒刑減有期徒刑最多減刑
我們的社會生活當中,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利,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付出相應的代價,但是法律也是可以考慮到具體情況而減刑的。那么無期徒刑減有期徒刑最多減刑多少?注意事項是什么?
知名刑事律師咨詢無期徒刑減有期徒刑最多減刑多少
1、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2、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修正案第十五條)
知名刑事律師咨詢注意事項
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五十條第二款列舉的7種具體犯罪中,沒有故意傷害罪。對于單獨犯或者共同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不得判處死緩限制減刑,但如果被告人系累犯或者故意傷害行為屬于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的,可以對被告人同時決定限制減刑。
從立法目的來看,對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被告人限制減刑,并不是為了單純加重死緩的嚴厲性,而是為嚴格執行死刑政策、限制死刑立即執行提供更為科學的立法依據,創造更為有利的社會條件。即通過延長部分死緩犯的實際服刑期,充分體現死緩的嚴厲性,改變過去死刑過重、生刑過輕的刑罰執行不平衡現象。
判處死緩并限制減刑,雖不是獨立的刑種,但實際上已成為介于死刑立即執行與單純死刑緩期執行之間的過渡刑罰,是為不須判處死刑立即執行設置的替代措施,其適用對象實質是那些罪行極其嚴重,論罪本應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因具有法定或者酌定從寬處罰情節,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偏重,但判處普通死刑緩期執行又偏輕的罪犯。
限制減刑針對的是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死緩的犯罪分子。要是因其他犯罪而被判處死緩的,則不得適用限制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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