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咨詢婚姻律師房子只寫一個人名字算婚后共同財產嗎

導讀:
我們知道成家立業往往是人的頭等大事,在傳統觀念中并不是兩個人結婚了才算是成家,而是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才算是成家。夫妻之間結婚,不僅涉及人身關系的變動,
我們知道成家立業往往是人的頭等大事,在傳統觀念中并不是兩個人結婚了才算是成家,而是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才算是成家。夫妻之間結婚,不僅涉及人身關系的變動,也涉及了財產關系。房產就是在婚姻中具有重要影響的一種財產。那么房子只寫一個人名字算婚后共同財產嗎?家庭共同財產分割的方式是什么?
在線咨詢婚姻律師房子只寫一個人名字算婚后共同財產嗎
房子只寫了夫妻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僅僅屬于自己的財產。根據新婚姻法的規定,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購房時,雙方如果沒有明確約定或者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購房款全部是個人出資的,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了配偶一方的名字或者說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婚后買房,無論是寫夫妻雙方的名字或者一方的名字,在正常情況下都屬于婚后共同財產。如果不想成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在登記人后面標注“xxx單獨所有”,此時只要標注了單獨所有,那么在離婚時另一方配偶也無權分割。
在線咨詢婚姻律師家庭共同財產分割的方式
依據共同共有財產的分割原則,分割方式包括:實物分割,變價分割,折價補償:
(1)實物分割,當共有財產屬于可分物時分割后不損害財產的用途和經濟價值的,對共有財產分成數份,共有人各執一份。實物分割,特別是對某些生產、勞動工具、設備等財產的分割,要盡可能有利于生產,有利于發揮家庭成員各自的專長。如果共同共有財產分割后,一個或數個原共有人表示要出賣自己分得的財產,而出賣的財產又與其他共有人分得的財產屬于一個整體或者配套使用的,為了提高財產的使用價值,減少糾紛的發生,其他原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應當予以支持。
(2)變價分割,當共有財產不能分割或分割后損害其用途和經濟價值,或者共有人對共有財產均不愿實物分割時,可將共有財物作價出賣,各共有人取得相應份額的價款。
(3)作價補償,當共有財產不能分割或部分共有人愿意取得實物,部分共有人不愿意取得實物的,可將共有財產歸愿取得實物的共有人所有,取得共有財物的共有人應按共有財產的價值,給未取得實物的共有人以相當于其實有份額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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