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上的抵銷權要滿足哪些條件

導讀:
合同法上的抵銷權要滿足哪些條件一般認為,抵銷具有擔保債權回收的作用。例如,銀行在對存款客戶貸款時已經預見到,如客戶到期不能還貸,則它可以以客戶的存款抵還貸款,即通過抵銷而免除對客戶的存款返還義務,從而使自己的貸款請求權得以滿足。這就是所謂
合同法上的抵銷權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般認為,抵銷具有擔保債權回收的作用。例如,銀行在對存款客戶貸款時已經預見到,如客戶到期不能還貸,則它可以以客戶的存款抵還貸款,即通過抵銷而免除對客戶的存款返還義務,從而使自己的貸款請求權得以滿足。這就是所謂抵銷的擔保機能。對一般擔保權,只要它被承認為正當的權利,破產法就以別除權的形式予以保護,對抵銷也尊重其擔保機能,允許對破產人負有債務的破產債權人以行使抵銷權的形式,不以破產程序行使權利。這是目前多數國家承認破產抵銷權的主要理由。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九條的規定,除當事人協議抵銷外,抵銷權應當滿足以下四個條件:
第一,必須是當事人互負債務。當事人互負債務,意味著當事人之間也互享債權,這是抵銷產生的基礎,只有當事人之間互相負有債務,才有可能進行抵銷,只有一方負有債務,沒有對應的債務,無法抵銷。
第二,必須是到期債務。合同若訂立有履行期限,在期限屆滿之前,債權人不得強制債務人履行債務。
第三,必須是標的物的種類、品質相同的債務。適合抵銷的,多是金錢和種類物,這種情況下,雙方所負債務的標的物性質同一,抵銷后雙方的經濟目的一般不會受到影響,如果允許不同種類的標的抵銷,則有可能影響到當事人的某種特定的目的。抵銷時互負債務的當事人各自應承擔的債務數量是否相同都不能影響抵銷的成立。
第四,必須是可以用作抵銷的債務。按照法律規定,下列債務不能抵銷:①按合同性質不能抵銷的。②按照約定應當向第三人給付的債務。③因故意實施侵權行為產生的債務。④法律規定不得抵銷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規定,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當事人已無處分權,不能用來抵銷債務。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在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以及決定扣留、提取勞動收入時,應保留被執行人及其供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費用,這是為了維持被執行人及其親屬生活的需要,涉及這些財產的不能執行,也不存在抵銷的問題。
破產抵銷權是依民法抵銷權的原理產生的,民法上的抵銷是債權人債務銷滅的重要形式,破產法上的抵銷也是破產債權債務相互清償的重要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