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銷后公司存在的債權怎么辦

導讀:
企業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會存在破產、企業兼并的情況,接下來公司如果一旦發展的不好就會面臨破產進入清算的程序。下面大律網律師就公司注銷后公司存在的債權怎么辦這個問題為大家帶來詳細的法律解答,詳情請看下文。
公司注銷后公司存在的債權怎么辦
一般來說,股東在公司注銷后,發現公司對外有債權或其他財產權益的,可以自己的名義依法提起訴訟,主張權利。主張權利后,所實現的債權由股東按出資比例分配。
公司遺留債權涉及內外兩層法律關系:
在對外關系上,遺留債權表現為公司剩余資產所有權,歸全體股東所有;
在對內關系上,遺留債權表現為公司剩余資產分配權,股東按照出資比例確定分配份額。
在公司被登記注銷、公司法人資格終止后,公司原股東可以對清算中未處理的債權主張權利。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債權債務不處理影響注銷嗎
公司自行申請注銷的,工商管理部門只是形式上審核公司債權債務關系是否處理完畢,因此在債權債務沒有清算完之前可以注銷。
企業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銷前,以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未經依法清算即被注銷的,以該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當事人。因此,在公司注銷未經清算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以該公司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被告提起訴訟。
債權債務要是沒有處理成功,還有遺留的問題對于注銷工商營業執照是會帶來相應的影響,一定要能夠清楚注銷債權債務的重要性。
如何處理公司注銷后遺漏債權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19條及20條的相關規定,公司或依法進行清算,以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的;或者公司未經過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債權人可以直接以自己名義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提起訴訟進行維權。
為保障公司債權人的相關權益,同時避免一些公司利用法律的漏洞,通過公司注銷來躲避債務,公司登記機關往往會在企業注銷依法提交相應文件時,一并要求公司股東或第三人提交《承諾書》,對于公司注銷后又發現遺漏未處理債務的,要求其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在公司注銷時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對于公司注銷后債務的自身承諾保證,屬于合同法中的債務保證性質,一種債的加入。債權人可據此要求承諾的公司股東或第三人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