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長期債務的當前期限怎么算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債務產生原因是比較多的,例如進行借款活動,侵權行為,無因管理等。產生債務后,債務人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那么民法典中長期債務的當前期限如何計算的?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法典中長期債務的當前期限怎么算
債務期限由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所以長期債務的當前期限,按當事人的約定進行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定義】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形式和內容】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返還借款的期限】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二、到期債務應該怎樣清償
(一)權利人一方拒絕接受債務人一方履行,債務人可以向公證機關申請提存,提存后,視為債務人已履行。提存的財產發生毀損、滅失等情況的,該風險由債權人一方承擔。提存期間,提存財產產生的孳息歸債權人一方。
(二)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應當優先清償有擔保的債權,各個債權人均無擔保時,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順序清償。
(三)債務人如果是企業法人,財產不足清償所有債務時,權利人可以申請其破產。
(四)債務人對同一人負有多筆同類債務,除非另有約定,按以下順序清償:
1、優先抵充已到期的債務;
2、幾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抵充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擔保數額最少的債務;
3、擔保數額相同的,優先抵充債務負擔較重的債務;
4、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抵充;
5、到期時間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