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事業單位撤銷債務怎么處理

導讀:
在我國有很多事業單位的,事業單位一般是以公共資源設立的,提供公益性的服務。事業單位是屬于非營利性法人,事業單位經營時,可能會產生債務,那么民法典中事業單位撤銷債務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法典中事業單位撤銷債務怎么處理
事業單位是非營利法人,法人以其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所以事業單位債務,由事業單位全部財產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條【法人民事責任承擔】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八十七條【非營利法人的定義及類型】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營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所取得利潤的法人,為非營利法人。
非營利法人包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第九十五條【非營利法人終止時剩余財產的處置】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終止時,不得向出資人、設立人或者會員分配剩余財產。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權力機構的決議用于公益目的;無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規定或者權力機構的決議處理的,由主管機關主持轉給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會公告。
二、事業單位的特征
1、提供公共服務:事業單位的功能實際上就是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提供公共事業產品是事業單位產生和存在的基本條件。科、教、文、衛等領域的事業單位,是保障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生活正常進行的社會服務支持系統。
2、屬于非公共權力機構:事業單位所從事的事業多是政府職能所派生出來的具體事務,但它卻不屬于公共行政權力機關,不具有公共行政權力,同類事業單位之間也不能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它對于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部門或個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職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術向社會提供諸如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方面的服務,專業性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3、屬于知識密集型組織:絕大多數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型組織,專業人才是事業單位的主要人員構成,利用科技文化知識為社會各方面提供服務是事業單位基本的社會職能。
4、經費來源的國產化:我國的事業單位基本上由國家財政統一撥給各項事業經費,這是中國傳統事業管理體制的有一個基本特征。隨著事業單位體制改革的深化和發展,事業單位的經費來源日趨呈現多元化的態勢,但來自國家的財政撥款在事業單位的經費中仍然占主導地位。現階段,我國事業單位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補助和非財政補助兩類。
5、事業單位范圍的廣泛性:事業單位的范圍涉及教育、科學、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等行業部位和領域。其主體具有多元性,其規模具有宏大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