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案件的案由如何確定

導讀:
夫妻離婚時,如果就財產分割問題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向人民法院起訴要符合起訴的條件,并且要確定起訴的案由。符合條件的,法院才會立案,那么離婚財產案件的案由怎樣確定?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離婚財產案件的案由如何確定
離婚時因財產分割產生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起訴的案由是婚姻家庭糾紛中的婚約財產糾紛;離婚后財產糾紛等。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二、婚姻家庭糾紛
10、婚約財產糾紛
11、離婚糾紛
12、離婚后財產糾紛
13、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
14、婚姻無效糾紛
15、撤銷婚姻糾紛
16、夫妻財產約定糾紛
二、人民法院怎么起訴離婚后財產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也就是說,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4、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