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應該怎么賠償

導讀:
租賃房子的時候,為了保證雙方的利益都會簽訂租賃合同,租賃合同會有一定的期限,如果還在期限之中一方終止合同是否需要對另一方進行賠償。下面由大律網專業律師為大家進行解答。
租房合同沒到期房東可以終止合同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租賃合同沒到期的,不能單方終止合同,如果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如果單方終止的,要承擔違約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應該怎么賠償
如果租賃合同約定了出租人違約事項,則承租人可據此條款主張賠償,即遵循“有約定隨約定”的原則。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違反合同時,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于違反合同而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如果租賃合同未約定出租人違約事項,則遵循“無約定從法定”的原則。
1、預期利潤損失。即如果租賃合同正常履行,承租人可獲得的利潤,或者因合同未履行而損失的利潤。一般可根據會計報表確定具體利潤標準或者進行專門的審計。
2、裝修費用損失。租賃合同正常終止,按房屋裝修的現存價值為參考給予適當補償;出租人違約導致合同終止,應根據違約責任原則,由出租人按裝修的現存價值予以全額賠償;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終止,裝修利益不能享有是承租人自己的違約行為造成,這種損失應由承租人自己承擔。
3、房屋再次租賃差價。原來的房屋租金一般比較便宜,再次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房價往往會比以往高很多,對于因出租人的解約行為而給承租人造成的租金成本的增加,也應該由出租人承擔。
4、搬家及找房費用。因此項費用同樣因出租人違約而發生,出租人仍然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根據以上租房合同沒到期房東可以終止合同嗎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在租賃期間一方終止合同要怎樣進行賠償,還需要根據雙方的約定來進行確定,如果雙方約定了違約責任,那么就按照約定中的內容來進行執行,否則就按照實際的損失來進行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