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建設工程反索賠,都包括哪方面?

導讀:
什么叫建設工程反索賠,都包括哪方面?
在工程中業主以及承包方都有權向對方提出索賠請求,如果一方認為自己的利益因為對方的行為而遭受到損失,那么就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工程索賠,另一方也可以進行工程反索賠,那么,什么叫建設工程反索賠,都包括哪方面?
網友咨詢:反索賠的主要內容包括什么?
黑龍江百發律師事務所薛峰律師解答:
施工索賠包括索賠和反索賠,一般將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的補償要求稱為索賠,而將發包方向承包方進行的索賠稱反索賠。反索賠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延期工期的反索賠,在工程項目建設中,承包方在合同規定的工期內沒有完成合同約定的工程量和內容,延遲交付工程,影響了發包方對施工項目的使用和營運生產,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因此,發包方可就事件向承包方進行反索賠。承包方依據合同的約定和拖延的工期對發包方的損失進行賠償;
2、工程施工質量缺陷的反索賠。在施工建設中,當出現承包方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或設備不符合合同規定;工程質量沒有滿足施工技術規范,驗收規范的規定;出現質量缺陷而未在質量缺陷責任期之前完成質量缺陷的修復工作,發包方可就該事件進行反索賠;
3、合同擔保的反索賠。承包方造工程項目建設工程中,按照規定對合同的相關內同進行擔保如預付款的合同擔保等,當承包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合同義務,發包方可就該事件進行反索賠,承包方及其擔保單位應承擔反索賠的經濟損失;
4、發包方其他損失的反索賠。當承包方發生其他損害發包方的利益時,發包方可就經濟損失進行反索賠。
薛峰律師解析:
從索賠的基本含義,可以看出索賠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狹義的“索賠”是承包人對發包人的單向索賠。在建設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人處于一種相對優勢地位,發包人可以通過從應付承包人的工程款或履約擔保金中抵扣來補償損失。實踐中,最主要且比較常見的索賠還是承包人對發包人的索賠。
2、只有實際發生了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一方才能向對方索賠。經濟損失是指因對方因素造成合同外的額外支出,如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等額外開支;權利損害是指雖然沒有經濟上的損失,但造成了一方權利上的損害,如由于惡劣氣候條件對工程進度的不利影響,承包人有權要求工期延長等。因此發生了實際的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應是一方提出索賠的一個基本前提條件。
3、索賠是一種未經對方確認的單方行為。它與我們通常所說的工程簽證不同。在施工過程中簽證是承發包雙方就額外費用補償或工期延長等達成一致的書面證明材料和補充協議,它可以直接作為工程款結算或最終增減工程造價的依據,而索賠則是單方面行為,對對方尚未形成約束力,這種索賠要求能否得到最終實現,必須要通過雙方確認(如雙方協商、談判、調解或仲裁、訴訟)后才能實現。
工程反索賠要收集的證據:
證據包括:(1)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2)來往文件、簽證及更改通知等;(3)各種會談紀要;(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表;(5)施工現場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7)氣象報告;(8)工地交接班記錄;(9)建筑材料和設備采購、訂貨運輸使用記錄等;(10)市場行情記錄;(11)各種會計核算資料;(12)國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薛峰律師執業25年,系黑龍江省律師協會刑事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高級研修班成員,辦理過多起省、市內有影響的案件,堅信正義可能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友情提示:律師在線咨詢免費回復,可直接與專業律師咨詢相關法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