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后債務不夠償還怎么辦(公司破產清算后債務不夠償還怎么辦)

導讀:
公司破產之后要以清算之后的公司財產來清償債務,債權人也要積極主動地對自己的債務進行主張,破產的公司會按照債權人的主張來償還所欠的債務,當自然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提出申請破產,由法院宣告其破產,將其全部財產全部公平分配給債權人,并對該自然人的身份采取某種限制措施的法定程序稱為個人破產,總而言之,公司破產清算后債務根據順序進行依法清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個人破產后欠的債務怎么處理?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個人破產后欠的債務的情形,在進行清算分配后,對其所欠的債務以其個人財產進行賠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當自然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由債權人或債務人向法院提出申請破產,由法院宣告其破產,將其全部財產全部公平分配給債權人,并對該自然人的身份采取某種限制措施的法定程序稱為個人破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條【債權人代位權的提前行使】債權人的債權到期前,債務人的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存在訴訟時效期間即將屆滿或者未及時申報破產債權等情形,影響債權人的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代位向債務人的相對人請求其向債務人履行、向破產管理人申報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為。
第五百六十條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債務人的給付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由債務人在清償時指定其履行的債務。
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后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
公司破產清算后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破產清算后債務的處理辦法有:
1、按約定全部清償債務;
2、為債務提供相應的擔保;
3、經債權人同意,將債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4、或者向債權人申請延期償還債務。
一、公司的注銷流程如下:
1、登報;
2、注銷社保;
3、注銷國、地稅;
4、到工商局辦理公司注銷備案;
5、注銷銀行賬戶;
6、注銷印章,應當到公司印章登記的公安機關注銷掉公司印章。
二、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包括:
1、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
2、債務人不能清償的是已到償還期限,提出清償要求的、無爭議或者已有確定名義的債務;
3、債務不限于以貨幣支付為標的,但必須是能夠以貨幣評價的債務。
總而言之,公司破產清算后債務根據順序進行依法清償。公司破產之后要以清算之后的公司財產來清償債務,債權人也要積極主動地對自己的債務進行主張。破產的公司會按照債權人的主張來償還所欠的債務。如果清算之后公司的金額不足以還清之前所欠的所有債務,則之前已經申請主張還款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參與清算后的金額的分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破產后債務怎么辦
很多企業經營困難,有些企業到期無法償還債務,破產后債務怎么辦?
按照法律規定,公司終止后,應按照《民法通則》和《公司法》的規定,進入清算程序,設立清算組織,清算債權債務.對外所有民事行為,包括起訴、訴訟在內以清算組的名義進行,清算組催收債權,有利于清算企業及其股東與其他債權人、債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平衡.
公司終止后,該公司股東有義務組織設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依法清理企業財產,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直接受償,起訴清理所得財產償還債務.
公司終止并未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可不可以以原公司名義起訴申訴.該公司股東可不可以直接以原告身份起訴主張公司債權.但是,股東作為應訴被告,可以承擔組織成立清算組,清理得到的財產償還債務的責任,這個判決的效力和清算組織.在執行階段,如果股東仍怠于清算,債主可以申請法院判決債主組織清算,清算費用由股東承擔.
實踐中,一家公司在起訴、訴訟時處于正常營業狀態,但訴訟開始后公司中止的情況下,作為公司的股東和出資者必須積極設立清算組織,可以將訴訟主體從中止公司變更為清算組織.由于清算組管理的是原單位的財產,所以行使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都來源于單位,對原單位有完整的繼承性,可以延續原單位的行為,但不能否定原單位已經做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管是訴訟一審、二審、重審還是執行階段,都可以將清算組改為新的訴訟主體.
公司破產后,應按以下順序償還債務:
1、破產企業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不足.企業員工的權益首先要受到保護,破產企業員工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優先支付,保障員工再就業前的基本生活需求.
2、破產企業欠稅.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系到國家的利益,破產企業借的稅金也必須優先償還.
3、破產債權.主要指破產償還企業借的市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錢.
另外,作為銀行貸款等債權的抵押物和其他擔保物的財產,一般不能作為償還的財產.因為當債務人無法履行義務時,作為抵押物或其他擔保物的財產實際上已經轉換成債權人的財產.債務人不能再行使權利了.因此,民事訴訟法規定,作為銀行貸款等債權的抵押物和其他抵押物的財產,銀行和其他債權人享有優先償還抵押物和其他抵押物的權利.抵押物和其他擔保物的價格超過擔保的債務金額的,超過部分是破產償還的財產.
清算組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該怎么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因為公司資不抵債,也無法繼續經營挽回損失,實際上已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瀕臨破產界限,因此應依法向人民法院宣告破產。
公司的清算組享有申請公司破產的權利,公司的債權人也享有這一權利,當公司的清算組發現公司的資產已不足以清償債務,但卻不申請破產時,公司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破產。以保護其債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