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醫療糾紛依據什么

導讀:
二、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處理醫療糾紛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主要包括《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在處理醫療糾紛時,律師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對醫療糾紛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進行分析和判斷,維護患者和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同時,律師也提醒患者和醫療機構,在醫療活動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加強溝通和協商,避免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醫院應當對患者的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過錯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等進行舉證。
醫療糾紛是指患者或其家屬與醫療機構或醫務人員之間因醫療行為而發生的爭議。處理醫療糾紛依據什么?
處理醫療糾紛依據什么
處理醫療糾紛通常依據的是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醫療服務法、醫療事故處理法、醫療糾紛處理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這些法律法規為醫療糾紛的處理提供了基礎和指導。
1、醫療服務法:醫療服務法規定了醫療服務的基本規則,包括醫生的職責、病人的權益、醫療服務的質量等。
2、醫療事故處理法:當醫療服務出現問題,如醫療事故或醫療差錯時,醫療事故處理法提供了處理這類問題的規定。
3、醫療糾紛處理法:醫療糾紛處理法規定了處理醫療糾紛的程序,包括調解、仲裁、訴訟等。
4、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了消費者(包括病人)的基本權益,包括接受安全、有效的醫療服務的權利。
在處理醫療糾紛時,除了以上法律法規外,還需要參考相關的專業標準和醫療倫理規則。
一、《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民法典》
處理醫療糾紛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和《民法典》等。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該條例對醫療糾紛的預防和處理作出了明確規定,包括醫療糾紛的定義、處理途徑、處理程序、法律責任等。
《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該法典對醫療損害責任作出了規定,明確了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過錯責任、賠償責任等。
二、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處理醫療糾紛的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主要包括《醫療事故處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等。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于 2002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該條例對醫療事故的定義、處理程序、賠償標準等作出了規定。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于 1994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該條例對醫療機構的設置、執業、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是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的部門規章,于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該規定對醫療機構病歷的書寫、保管、查閱等作出了規定。
三、案例分析
某患者因胸痛前往醫院就診,醫生診斷為心肌梗死,并進行了溶栓治療。治療后患者癥狀緩解,但隨后出現腦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患者家屬認為醫院存在過錯,導致患者死亡,遂向醫院提出賠償要求。
律師分析:在該案例中,醫院是否存在過錯是爭議的焦點。根據《民法典》的規定,醫院應當對患者的診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過錯與損害后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系等進行舉證。醫院可以通過提供病歷、診療記錄、醫學鑒定等證據,證明自己在診療過程中不存在過錯,或者過錯與患者的損害后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結語:
處理醫療糾紛依據什么?答案是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在處理醫療糾紛時,律師需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對醫療糾紛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進行分析和判斷,維護患者和醫療機構的合法權益。同時,律師也提醒患者和醫療機構,在醫療活動中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加強溝通和協商,避免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