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委托書購房合同糾紛案例(購房認購合同糾紛 案例)

導讀:
事實與理由:原告于2011年3月27日與被告伍xx的代理人xx元、重慶xx興置業顧問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協議,約定由原告出資47萬購買伍xx位于重慶市九龍坡區xx路xx號xx-x號房屋,協議簽訂后,原告依約向被告大高的代理人xx元支付了定金5萬元,協商不成后,原告以被告延期違約向九龍坡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房地產買賣協議,被告以未根本性違約抗辯要畢掘求繼續履行房地產買賣協議,二、請求判決被告雙倍返還原告支付的定金共計¥10萬元。
無委托書購房合同糾紛案例一
訴訟請求:
一、請求判決解除房地產買賣協議;
二、請求判決被告雙倍返還原告支付的定金共計¥10萬元;
三、判令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原告于2011年3月27日與被告伍xx的代理人xx元、重慶xx興置業顧問有限公司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協議,約定由原告出資47萬購買伍xx位于重慶市九龍坡區xx路xx號xx-x號房屋;簽訂協議之日支付定金5萬;由原告向銀行申請貸款28萬支付給伍xx;見房交所出具的權屬轉移登記受理單當日支付13.5萬;雙方在2011年6月1日前備齊個人二滾數尺手房商業按揭貸款及產權轉移登記所需相關資料并到現場辦理按揭相關手續。協議簽訂后,原告依約向被告大高的代理人xx元支付了定金5萬元。
由于被告以受傷及身份證遺失為由不依約在2011年6月1日前到場辦理按揭手續,拖延至2011年6月29日才到場辦理按揭但又未準備齊相關材料,第二天才備齊了相關材料,這時銀行按揭利率從上浮10%上調到了上浮20%,原告遂要求被告對其過失將會造成的損失在購房款上作一定的讓步。協商不成后,原告以被告延期違約向九龍坡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解除房地產買賣協議,被告以未根本性違約抗辯要畢掘求繼續履行房地產買賣協議。
2012年1月18日九龍坡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即雙方之間的房地產買賣協議繼續有效。原告重新準備好辦理按揭的相關資料后要求被告共同去辦理按揭手續,被告卻說房產已經賣給其代理人xx元了。
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返還定金,被告均置之不理,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訴至貴院,請依法判決!
此致
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無委托書購房合同糾紛案例二
合同擬定的不嚴謹等等的情況都胡導致合同糾紛的事情出現,那么關于合同糾紛的案例有哪些呢,其實有很多戚迅方面的案例是可以供大家參考的。來看看哪些原因房產合同可以解除呢,下面就來了解關于房產合同糾紛的問題。
合同糾紛是比較常見的一個問題,原因有很多,可能是因為合同在簽訂的時候沒有注意具體的內容,或者是合同擬定的不嚴謹等等的情況都胡導致合同糾紛的事情出現,那么關于合同糾紛的案例有哪些呢,其實有很多方面的案例是可以供大家參考的。來看看哪些原因房產合同可以解除呢,下面就來了解關于房產合同糾紛的問題。
關于合同糾紛的案例有哪些?
1、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出售的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的事實,導致合同被解除的相關法律責任。買受人請求出賣人賠償相應的損失,并且要求返還定金的應予支持。
2、開發商以欺詐方式交房但未造成購房者實際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開發商采取欺詐的方式來交付房屋的,是侵犯了購房人的知情選擇權,開發商應該依法承擔交房的相關違約責任。
3、房屋買攔褲賣合同約定了買受人先要付清所有的合同價款,出賣人才能履行交房義務的,買受人未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的,出賣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不構成違約。買受人以不安抗辯權進行抗辯,應當符合不安抗辯權的行使條件和履行規范,否則,不安抗辯權不能成立。
哪些原因房產合同可以解除?
1、開發商資質不全。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2、房屋權屬有爭議。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或者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也會導致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賠償損失。
3、所售房屋簡仔簡存在抵押問題。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后,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
4、所售房屋為不能交易的房屋。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5、延期交房并超過合理期限。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6、擅自變更房屋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7、房屋面積誤差較大。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8、房屋質量不合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
9、不辦理房產證。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可以解除購房合同并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上述的這些內容介紹了關于關于合同糾紛的案例有哪些的問題,具體的案例需要大家多了解一些相關的內容,這樣的話可以幫助解決很多方面的問題,而且也可以解決案例等方面的事項。哪些原因房產合同可以解除呢,具體的房屋質量的問題,面積誤差太大,還有等問題都是導致可以解除合同的理由。
無委托書購房合同糾紛案例三
法律分析:沒有委托人授權的,購房合同的效力悄嫌待定,如果委托人追認的,合同有效,沒有追認的,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睜運團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條 委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悉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無委托書購房合同糾紛案例四
法律主觀:
二手房買賣發生糾紛主要源于合同糾紛,因為合同如果約定不明或者是對合同的履行不當都會引發糾紛,那么 二手房買賣合同 糾紛到底有哪些,怎樣才可以避免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 ,這些問題我們在下文都會涉及到,希望對您有所幫助。一、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有哪些1、逾期支付房款引起的糾紛下家逾期支付房款時,上家可以要求繼續付款之外,還可以要求下家支付相應的利息或合同中約定的逾期 付款違約金 ,上家還要以根據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子了。下家要注意的是,如雙方在 房屋買賣合同 中約定下家用銀行貸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時由于貸款政策調整或別的原因銀行未能足額放貸的話,下家仍然要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2、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糾紛上家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還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當的理由,比如下家未按時付款,否則要對下家 承擔違約責任 。3、逾期辦理過戶手續引起的糾紛上家或下家都有可能想毀約而遲遲不去辦理過戶手續,但下家想毀約時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上家不辦過戶手續,這時,下家如果對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盡早起訴,同時為避免上家另將房屋轉賣他人,最好將房屋進行保全。4、要求陵沖明返還定金引起的糾紛按定金的性質,可以分為立約定金,違約定金等等,約定哪種定金,關鍵要看定金合同中是怎么約定。5、因中介行為引起的糾紛如上家或下家在與中介公司 簽訂居間合同 后,由于避開中介公司進行交易或 簽訂買賣合同 后毀約,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費的損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據居間合同追究其責任。又如中介公司在進行居間和代理時,不規范不盡責而造成的糾紛。二、怎樣避免 二手房買賣糾紛 由于買賣雙方通常不注意將一些如申請貸款能否成功,物業管理交接等細節方面寫入合同,由此引發糾紛,如果合同未作出明確約定,糾紛通常無法得到妥善滿意解決。在簽定 二手房合同 之前,買房人應該仔細檢查房屋的狀況,以避免二手房買賣合同引起糾紛。主要包括幾個方面:第一,檢查房屋的產權證和土地證,看兩證是否齊全(有些房本是兩證合一尺告的);第二,是要看清楚產權證是否被抵押和土地證上的 土地使用年限 的記載;第三,檢查房屋本身的質量。除了以上幾點之外,還要注意房屋是否被賣房人出租;第四,要檢查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姓名和賣房人的身份證上的姓名是否一致。第五,看產權證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還需要共有人出具書面同意證明。即使是夫妻共有的情況,也需要另一方出具證明,以避免糾紛;第六,對于買方來說,除了要嚴格按照建設委員會的二手房買賣合同格式訂立合同之外,還需要將一些細節問題納入合同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的物業管理交接,戶籍的遷移等問題。第七,買方可以留一定的房款作為“保證金”,等買房將物業管理交接,戶籍遷出之后再將房款全部交齊。第八,是對于貸款無法如約辦下來的情況要尤其注意,這是導致最近一些二手房合同糾紛的主要原因。買房人可以在合同中事先約定,可以設立一個期限,如果由于客觀原因到期未能辦理按揭貸款,雙方的解決辦法。買東西或許不需要簽訂合同,但是對于房產這樣的不動判晌產的買賣就不得不簽訂書面的合同來以防萬一。不過即使是簽訂了合同也不可能萬無一失,很多購買二手房的朋友就不知道二手房買賣合同會有哪些糾紛,如何才可以有效的避免這些糾紛的發生,最好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先咨詢專業的房產律師,也可以請律師陪同購房。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條 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無委托書購房合同糾紛案例五
沒有委托書簽訂合同責任,由簽署合同的主體承擔,此時由于沒有委托書,那么委托人簽訂的合同一般是無效的,故此若是給其他人造成的經濟損失,也只能由委托人自己承擔支付經濟賠償金等的責任。
一、沒有委托書簽訂合同責任由誰承擔?
1、沒有委托書簽訂合同責任由簽署合同的主體承擔,合同簽訂人沒有授權委托書簽字此合同屬于效力待定合同,合同追認就屬于有效,如果合同未被追認,則屬于無效合同,其損失由簽訂人來承擔。
2、根據《民法典》(生效)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缺宴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一百七十二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脊如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
二、授權委托書的基本內容應當包括:
1、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職業、現住址。如果委托人是法人的,則應寫明法人的全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等情況。
2、委托的事項一定要寫得明確、具體。應當注意的是,在民事代理中,代理人受托的事項必須是具有法律意義的,能夠產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民事行為。
3、委托的權限范圍,是代理人實施代理行為有效的依據,律師代書時一定要寫明確。在民事代理中,委托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權的范圍有三種情況:
伏野銀 (1)一次委托,即代理人只能就受托的某一項事務辦理民事法律行為;
(2)特別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連續反復辦理同一類性質的民事法律行為;
(3)總委托,即代理人受托在一定時期內辦理有關某類事務或某一種標的物多種民事法律行為。
任何人若是需要他人代為處理相關事宜的,必須要簽訂委托書,且委托人的行為只能是遵守委托書之中的內容,若是沒有委托書,或者是超過了范圍的,代理行為是無效的。此種情形若是有第三方的權益被侵犯了,只能向委托人主張權利。
無委托書購房合同糾紛案例六
每一種問題都可以想到對應的解決方案的,如果在買房的時候遇到了問題,大家也要做出相對應的事情去處理這個事情,合同糾紛是買房的時候比較容易遇到的,所以大家在購房之前最好是可以先把相關的合同糾紛和解決辦法先了解下,那合同糾紛的處理辦法是什么?房產糾紛案例有哪些?
合同糾紛的處理辦法是什么?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有:雙方和解、第三方調解解決、仲裁解決、訴訟解慎吵決。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皮孝雀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燃早院執行。
房產糾紛案例有哪些?
案情簡介:2007年,原告寧某與被告邱某簽訂合同,原告買入被告的房產一套。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交付定金20000元。房產證上載明產權屬被告及其妻子。在被告取得紅本房產證后,房產全部產權歸被告。被告收取定金后,向原告發函,稱該買賣合同無效,因為其妻子不同意,因此不想再履行該合同。原告收函之后,便停止了支付購房款。
法院判決認定買賣合同有效,被告違約,向原告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55000元。本案在訴訟中,被告提出三點意見:一是房屋買賣合同違法,則無效合同;二是房屋系夫妻共同財產,若妻子不同意出售,則買賣合同不成立;三是原告未按期支付首期款,則視為違約。這三點是本案雙方爭議的焦點,也是房產買賣合同糾紛中容易出現的典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