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控股與相對控股的區別

導讀:
絕對控股權是指在公司股份上占有絕對優勢,即股權持有率大于或等于51%,這被稱為絕對控股,而相對控股是指持有公司的股份數額不足50%但是相較于其他股東其股份數額較多的情況被稱作相對控股。
控股權分為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絕對控股是指股東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相對控股和絕對控股所持的股份的份額不同。絕對控股是指在股比中達到大于或等于百分之五十,在董事會中的席位,達到可獨立決策的能力。相對控股是指在股比結構中達不到百分之五十,其達不到獨立決策的程度。
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的概念是什么
從統計學的經濟成分而言,絕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這種絕對控股模式雖然可以增強管理監督力度,但同時對公司業績的提升也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從統計學經濟成分而言,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的比例雖未大于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協議控股);或者相對大于其他任何一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占比例(相對控股)。
絕對控股和相對控股區別如下:
一、統計學的經濟成分不同
絕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相對控股是指在企業的全部實收資本中,某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擁有的實收資本(股本)所占的比例雖未大于50%,但根據協議規定擁有企業的實際控制權(協議控股);或者相對大于其他任何一種經濟成分的出資人所占比例(相對控股)。
二、公司治理的角度不同
根據公司法對控股股東的定義,絕對控股是指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對公司所實施的控制力。根據公司法對控股股東的定義,通常理解相對控股是指那些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對公司所實施的控制力。
三、兩者的影響不同
絕對控股意味著絕對控股股東對公司有著較大的決策權。對一般決議事項,絕對控股股東可以很快決定;對需要股東(大)會全部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的決議事項,絕對控股股東更容易聯合其他股東表決通過相關事項。這種集中的決策權可以提高公司的決策效率,避免因股東(大)會無法通過有效決議導致公司決策機制失靈。
控股股東并不一定需要取得公司超過50%以上的股權(份)才能取得公司的控股權。在一個股東較多,股權相對分散的公司內,股東雖然持股比例較低,但是基于各種協議安排,其所持的表決權足夠影響董事會、股東(大)會決議的作出,并且同時擔任董事長、總經理等重要職務,對公司的日常經營決策能夠施加重大影響,就足以認定其對公司的控股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