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砍人至死怎么判

導讀:
,直到被害人死亡,但他在猛刺一刀后,由于自身原因,仍掉殺人的刀,背起被害人直奔醫院,由于搶救及時被害人脫離危險并康復,犯罪分子在有條件殺死被害人時自動放棄行兇殺人目的而積極搶救被害人,有效地制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如某人意欲行兇殺人,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出于自身原因而放棄了行兇殺人的犯罪行為,某人的行兇殺人犯罪行為目的未達到,未達到目的的原因不是外在因素所致,而是在完全有條件達到行兇殺人的犯罪目的之前,出于主觀原因而自動中止,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警匪片中,通常會出現槍戰的局面,持刀搶劫的情形更是不少,現實生活中也出現不少持刀傷人甚至是殺人的情形,這種威脅他人生命的行為是構成犯罪的,這種情形怎么判處呢?按什么罪來認定?
一、拿刀砍人至死怎么判,怎么規定的
按實際情況判刑,在聚眾斗毆過程中將人打死,涉嫌故意殺人刑事犯罪或者故意傷害刑事犯罪。按故意殺人刑事犯罪進行定罪的,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按故意傷害刑事犯罪進行定罪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致人死亡,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殺了人怎么判刑
1、情節嚴重的犯故意殺人罪
殺了人之后如果認罪態度良好或主動交代犯罪事實,是有可能爭取到從輕處理的機會,并不一定就是死刑。犯本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
(1)出于圖財、奸淫、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動機而殺人;
(2)利用烈火焚燒、長期凍餓、逐漸肢解等極端殘酷的手段殺人;
(3)殺害特定對象如與之朝夕相處的親人,著名的軍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會強烈震動、影響惡劣的殺人;
(4)產生諸如多人死亡,導致被害人親人精神失常等嚴重后果的殺人等等。
2、情節較輕的犯故意殺人罪
犯故意殺人罪,情節較輕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司法實踐,主要包括:
(1)義憤殺人,即被害人惡貫滿盈,其行為已達到讓人難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處死,一般是父母對于不義的兒女實施這種行為;
(2)激情殺人,即本無任何殺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
(3)受囑托殺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請求、自愿而幫助其自殺;
(4)幫助他人自殺;
(5)生母溺嬰,即出于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
(6)防衛過當
三、砍人一刀停下是犯罪中止嗎?
砍人一刀停下不是犯罪中止,構成故意傷人或者故意殺人罪(中止)。犯罪中止有“自動放棄犯罪”和“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兩種類型。
自動放棄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過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放棄犯罪的行為,所謂出于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身認識的主觀因素,而非出于非主觀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動放棄犯罪的。如某人意欲行兇殺人,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出于自身原因而放棄了行兇殺人的犯罪行為,某人的行兇殺人犯罪行為目的未達到,未達到目的的原因不是外在因素所致,而是在完全有條件達到行兇殺人的犯罪目的之前,出于主觀原因而自動中止,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自動有效地防止犯罪結果的發生,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行為實施過程中,出于自身的原因結束了犯罪行為,同時又積極作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如某人意欲行兇殺人,并向被害人背后猛刺一刀,致被害人重傷,喪失反抗能力,這時他完全有條件再向被害人刺一刀、二刀……,直到被害人死亡,但他在猛刺一刀后,由于自身原因,仍掉殺人的刀,背起被害人直奔醫院,由于搶救及時被害人脫離危險并康復,犯罪分子在有條件殺死被害人時自動放棄行兇殺人目的而積極搶救被害人,有效地制止了犯罪結果的發生。
但在共同犯罪中,其中部分共同犯罪人要成立犯罪中止的,不僅要自己自動放棄犯罪,還必須有效地阻止犯罪結果的發生,否則不成立中止。對犯罪中止的犯罪嫌疑人,刑法認定應負刑事責任,對出于自身原因而采取中止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沒有造成損害結果的,刑法免于處分,造成后果而又積極搶救,有效地避免了犯罪結果發生的。刑法給予減輕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