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掉了押金能退嗎

導讀:
二、押金是否應該退還根據押金的性質,可以看出其性質屬于補償性,用于填補某些損害情形的出現,但若沒有出現約定或相應情形的,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應當退還押金,對于租賃合同有此約定的,應屬于格式條款,對于格式條款,應該按照不利于條款作出一方即出租方的解釋,如果在此情形下,出租人并沒有退還押金的,那么此條款就不能作為出租人拒絕退還押金的理由,3、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期滿退還押金時,如果承租人存在違約情形的出租人有權沒收押金,此條款能否適用定金罰則呢,如果合同對此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在承租人沒有造成租賃物的損失及付清水、電等費用的,就應該退還押金,一、押金的性質出租人與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一般會約定一定金額,用以承租人保證自己履行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其擔保作用體現在兩點,一是擔保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物,若造成相關損害可及時獲得賠償,1、租賃合同未到期解除的,出租人是否應當退還押金。
租房押金收據丟了能退押金嗎
只要確實收了押金,且按約定合同結束應該退,那就要按約定履行,至于收據丟失,那只是小問題。完全可以讓承租人寫個證據明確收據作廢,然后辦理退費手續。
一、押金的性質
出租人與承租人在租賃合同中一般會約定一定金額,用以承租人保證自己履行租賃合同中的義務,其擔保作用體現在兩點,一是擔保承租人在租賃期間妥善保管租賃物,若造成相關損害可及時獲得賠償;二是擔保租賃期間產生的水、電等費用的及時支付。
二、押金是否應該退還
根據押金的性質,可以看出其性質屬于補償性,用于填補某些損害情形的出現,但若沒有出現約定或相應情形的,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應當退還押金。在實踐中,某些特殊情形下會產生關于押金退還的糾紛,下面就具體情形進行分析。
1、租賃合同未到期解除的,出租人是否應當退還押金?
首先還是應該看租賃合同對此是否有約定,如果租賃合同約定了如何退還的,那就應該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退還;如果合同對此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在承租人沒有造成租賃物的損失及付清水、電等費用的,就應該退還押金。
2、租賃合同中約定或者解除合同中約定“雙方再無經濟關系”等內容時,出租人是否應當退還押金?
對于租賃合同有此約定的,應屬于格式條款,對于格式條款,應該按照不利于條款作出一方即出租方的解釋,如果在此情形下,出租人并沒有退還押金的,那么此條款就不能作為出租人拒絕退還押金的理由。
3、出租人與承租人在合同中約定合同期滿退還押金時,如果承租人存在違約情形的出租人有權沒收押金,此條款能否適用定金罰則呢?
定金罰則指的是合同一方支付一定金額,若支付一方出現違約的,則另一方可沒收定金,若非支付一方出現違約的,則應雙倍返還金額于支付一方。但是定金罰則的適用需要滿足,明確約定定金性質,且對定金罰則情形的約定,但是在上述情形中都沒有明確清晰的約定,故是不適用定金罰則。
在現實中,很多租客都會遇到房東拒絕返還押金的情形,針對此種情況,我們建議租客應當保留相關證據及時咨詢律師,必要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