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管理存

導讀:
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管理存
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工程價款結算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施工單位高估冒算現象嚴重。
現在部分施工企業受利益的驅動,抱有蒙混過關的僥幸心理,故意抬高工程造價,存有“審漏就賺”、“審出就減”的想法,施工單位就普遍存在著高估冒算的現象,這主要表現為重復計算、變更減少部分未扣除、未按招標規定比例下浮、甲供材料未剔除、高套定額或建設單位高價簽證等。就以我市審價情況為例,據不完全統計2006 年度,市本級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工各送審的結算額為80829 萬元,經審定的結算額為74197 萬元,核減結算價為6623 萬元。從我局的組織審價情況來看,某些工程虛假水分很多,核減率很高,如某一工程施工單位送審價590.32 萬元,經審計,審定價為429.01 萬元,凈核減161.31 萬元,凈核減率達到27.32%;
建設單位管理存在不足
1、工程管理不夠到位,導致工程價款結算增加,建設資金造成損失。主要表現:
事先考慮不周、設計深度不夠、某些領導對完工的具體裝飾不滿意等原因,出現了在施工期間多次變更施工圖,出現返工重裝,造成工程結算增加,建設資金損失。如某大樓及附屬用房在土建和裝飾工程的施工中,建設單位多次變更施工圖紙,調整部分房間的使用功能,由于變更不及時,管理不當,就直接增加了施工工程價款結算14 萬元,造成了損失浪費。
對整個工程未能統籌合理安排。如某公司籌建處既有邊坡爆破工程,同時又有塘渣回填項目,卻一邊爆破的塘渣未利用,一邊還要支付回填用的塘渣款,增加了工程價款結算,導致建設資金損失。
2、建設單位違規出具簽證單和訂立補充合同,改變招標投標文件和原施工合同中的實質性內容,致使工程價款結算增加。主要表現在:
簽證變相提高材料價格,彌補了施工單位低價中標的損失。如某院校的主體安裝工程施工合同均采用固定單價或固定總價合同,招標文件規定施工所用材料由施工單位自主報價,中標后材料單價不得調整,說明材料價格的市場風險及投標讓利都由施工單位自身承擔,但在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對材料指定了品牌,并通過工程簽證單對此材料價格進行了調整,直接增加了工
程結算造價127.21 萬元,彌補了施工單位的低價中標的損失。
簽證改變招標的主合同。現在普遍存在著通過訂立補充合同或簽證單的形式來改變工程價款結算。如: 某院校的樁基工程合同中明確價款采用“固定價格合同 方式確定,本合同價款不隨價格浮動和政策因素而調整”,但后在施工期又簽訂了樁基工程補充合同,把原合同的材料供應單價由78 元調整為每米84 元,建設單位的任意簽證直接導致工程價款結算的增加10.47 萬元。
中介審價、代理質量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1、中介審價力量有待加強,行業監管有待于加強。目前價款結算主要是委托中介審價機構審核,就如我市從事審價的中介機構主要13 家,全部為乙級,各中介機構的力量與內部管理也存在一定的差異,審價人員的資質比較單一,基本上都有是城建類的資質,不利于水利、交通等專業工程的審核。且目前對中介機構審價中的公正、客觀、真實性,也基本上處于無人監管的狀態,會導致審價人員有意無意地錯算,造成多付給施工單位工程結算款。如: 我局對某一大樓工程已經中介機構審核的一結算進行了抽審,發現由于重復計算、重復列支、應扣未
扣等原因造成定案結算多計工程款計23.97 萬元,審計就直接為國家挽回損失。
2、招標代理單位責任心不強,職能部門審查不力,導致建設資金損失浪費。
隨著招標代理制的推行,現在所有建設項目的招投標都采用了委托招標代理單位編制標底的做法,但由于招標代理單位內部復核機制形同虛設,而職能部門又未能對招標代理單位編制的工程量清單和標底進行審查,就容易出現工程量清單與實際不符,不僅會給結算審核帶來糾紛,而且容易造成結算價款的增加。如:某院校的二幛樓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采用固定總價合同形式,因招標代理單位在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將116.2 米Φ200 鋼柱 錯計成116.2 噸,有關職能部門及有關專家在評標、審標卻未能發現如此大的差錯,而導致合同總價虛增83.37 萬元 ,也無人去追究該項相關的招標代理人及評標專家的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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