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債權人之一能否單獨起訴

導讀:
共同債權人之一能否單獨起訴:共同債務人可以分開起訴。共同債務人是可以單獨起訴。債權人可以起訴所有債務人,也可以選擇部分債務人甚至一個債務人進行訴訟。
共同債權人之一能否單獨起訴
在共同借款中,共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的責任,債權人只起訴其中一個債務人法院是會支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
共同訴訟的一方當事人對訴訟標的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經其他共同訴訟人承認,對其他共同訴訟人發生效力;對訴訟標的沒有共同權利義務的,其中一人的訴訟行為對其他共同訴訟人不發生效力。
怎么起訴共同債務人
共同債務人可以分開起訴。共同債務人是可以單獨起訴。債權人可以起訴所有債務人,也可以選擇部分債務人甚至一個債務人進行訴訟。根據法律規定,共同債務人對共同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每個債務人對債務承擔全部清償責任。因此,債權人可以選擇部分債務人進行起訴。部分債務人承擔共同債務清償后,有權要求其他有連帶清償義務的人償還。
債權債務關系的認定
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借據、收據、借貸合同等,或者與案件無利害關系的兩個以上證人證明,或者其他證據線索。
擔保書原件,或者負連帶責任人的基本情況,以及他們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及價款數額等到情況的證明。
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違反民事合同行為,以及債務人現實經濟狀況和償還能力的證據。
共同之債應該怎么處理?
1、和解。
協商和解的方式是解決問題最簡單最便捷的方式,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通過協商得出解決債務問題的方式,最好可以簽訂還款協議等協議書,根據雙方約定的方式來履行債務。也可以是在第三人的調和和見證下簽訂和解協議。
2、調解。
調解也是一種能解決問題的方法,調解與和解都是雙方協商解決問題的方式,但調解是在獨立的第三方的支持或者是見證下進行調解的方式,法院或者是仲裁機構作為第三方主持調解的過錯和程序,雙方達成一直意見后,法院會發出調解協議。
3、仲裁。
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適用仲裁的方式,對于涉及到財產利益關系的案件,例如勞動爭議案件,可以采用仲裁的方式。因此,個人債務的處理也可采用仲裁,仲裁的成本相對于訴訟的成本要低得多且保密性強。
4、訴訟。
訴訟俗稱打官司,也就是說當事人雙方通過訴訟的程序來解決糾紛。交由法官來判決和裁量,采納法院作出的判決書中指定的處理方式來進行債務的處理。訴訟的時間雖然比較長,但有法院的強制力來保障實施。
5、強制執行。
在法院作出判決以后,債務人拒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根據判決書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請求支付令或者是強制扣押和劃撥被執行人的財產。
6、訴前保全或者是訴訟保全。
為了防止債務人變賣財產來逃脫債務,債權人在訴訟之前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把債務人的財產先行凍結,以確保有足夠的財產用來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