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結算的程序和內容

導讀:
工程竣工結算的程序和內容
工程竣工結算的程序和內容
相關程序規定工程完工并竣工驗收合格后,發承包方應按照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進行工程竣工結算。工程竣工結算分為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和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承包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工程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承包方編制竣工結算通常依據下列資料: 1.施工合同; 2.中標投標書的報價單; 3.施工圖及設計變更通知單,施工變更記錄,技術經濟簽證. 4.工程預算定額,取費定額及調價規定; 5.有關施工技術資料; 6.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7."工程質量保修書" 8.其他在關資料. 發包人通常按以下規定時限對承包方保送的竣工結算報告進行核對并提出審查意見:工程竣工結算報告金額審查時間 1 500萬元以下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20天 2 500萬元-2000萬元 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30天 3 2000萬元-5000萬元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45天 4 5000萬元以上從接到竣工結算報告和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60天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在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確認后15天內匯總,送發包人后30天內審查完成。
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后,在本辦法規定或合同約定期限內,對結算報告及資料沒有提出意見,則視同認可。發包人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保留5%左右的質量保證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質保期到期后清算,質保期內如有返修,發生費用應在質量保證金內扣除。根據確認的竣工結算報告,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發包人應在收到申請后15天內支付結算款,到期沒有支付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如達成延期支付協議,承包人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如未達成延期支付協議,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商將該工程折價,或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結算的內容發包人、承包人通常應在合同條款中對涉及工程價款結算的下列事項進行約定:
預付工程款的數額、支付時限及抵扣方式;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工程施工中發生變更時,工程價款的調整方法、索賠方式、時限要求及金額支付方式;
發生工程價款糾紛的解決方法;
約定承擔風險的范圍及幅度以及超出約定范圍和幅度的調整辦法;
工程竣工價款的結算與支付方式、數額及時限;
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數額、預扣方式及時限;
安全措施和意外傷害保險費用;
工期及工期提前或延后的獎懲辦法;
與履行合同、支付價款相關的擔保事項。
工程價款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發、承包雙方應依照下列規定與文件協商處理: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有關部門發布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等有關規定;
建設項目的合同、補充協議、變更簽證和現場簽證,以及經發、承包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文件;
其他可依據的材料。工程竣工結算以合同工期為準,實際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發、承包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獎懲辦法執行。筆者認為,工程竣工結算時,工程工期問題應該納入結算審核的內容,將它們作為結算審核考慮的事項,在此基礎上得出最終結算結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