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工程質量監督體系的八個轉變

導讀:
研究工程質量監督體系的八個轉變
研究工程質量監督體系的八個轉變
1.從施工監督向綜合監督轉變
全過程監督。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建設工程產品形成的各個建設活動環節均納入政府監督范圍,即實施對項目立項、規劃、勘察、設計、審圖、施工、監理、材料、檢測單位質量行為、質量責任履行的全過程監督。
全方位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對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監督基礎上,實施現場與市場的聯動,監督可能影響工程質量的招投標、承發包、資質資格、市場、經營行為責任的全方位監督范圍。
全覆蓋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工程結構安全、使用功能、抗震設防、建筑節能、環境保護、可持續發展的工程質量納入全覆蓋監督。
全生命周期監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監督觸角向前提前到規劃、勘察、設計、向后延伸到保修、工程結構合理使用年限的全生命周期監督。
2.從“三步到位”監督向“三個聚焦”轉變
傳統的基礎、主體、竣工三步到位監督模式已不適應新形勢下高、大、深、難工程特點,質量監督模式應向三聚焦轉換。
聚焦重大風險源。工程質量監督必須緊扣與工程質量密切相關的重大工程技術風險,形成動態控制網絡,控制其擴散性。在工程施工前識別工程建設全過程中重大風險源,然后制定相應對策措施,降低風險、防范事故。
聚焦應急預案。針對重大風險源可能發生為事故,制訂應急處理預案,落實事故搶險隊伍、專家人員、搶險機械、設備、材料,努力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聚焦質量通病。對質量問題進行匯總統計,分析主要質量通病生產現象、原因,研究治理質量通病措施。
3.從被動“事后把關”的驗收向主動“事前預控”的監管轉變
預防、預警、預控。工程質量監督必須重點放在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有重大影響的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的監管,預警工程建設參與各方,預控工程質量問題,預防質量隱患與事故。
建立“條件驗收”制度。對結構復雜、技術風險高的關鍵工序施工前,落實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的,施工、監理、設計及專家組成的驗收小組,進行條件驗收,符合各方要求的才能進入下道工序施工,質監機構要監督建設單位組織的條件驗收。
過程抽查,動態巡查。針對地域工程質量趨勢與項目工程特點,策劃與實行全方位隨機抽查與重點動態巡查,督促工程建設參與各方在建設全過程自覺履行質量行為。
4.從按部就班的“平均化監管”向突出重點的“差別化監管”轉變
監管工程差別化。要將主要的監督資源用于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風險大的高難度工程及特大型工程,確保地域內工程質量整體受控。
監管企業差別化。要針對資質相對低,素質相對差,有嚴重不良紀錄的企業承建的工程,強化監督頻次與力度。
監管領域差別化。要針對監督范疇內不同地域,事故多發區域實施不同監管要求。
監管環節差別化。要針對工程不同部位、工序、環節、特別是高、新、難的新工藝及技術風險高環節強化監督。
監管人員差別化。要根據監督人員專業職稱、技術水平、監督工作經歷與工作責任性,針對工程特色合理配置監督力量,提高對工程的監督效率。
5.從低層次的監督向高層次的監管轉變
直接監督到間接監管。實現從工程本體監督向對建設參與各方的監督,特別是充分運用社會建筑咨詢、中介評估、服務機構力量,把他們推向第一線,充分發揮社會資源力量。
實物監督到行為監督。實現從單一的工程實物質量監督,向工程建設參與各方質量行為,包括市場行為的監管的轉變。
微觀監督到宏觀監督。實現從單位工程的質量監督向所管轄區域范圍內總體質量的監管轉變。應定期分析存在問題,更新技術標準,制定管理文件。
單一監督到聯合監督。實現從監督機構的一家監督向政府建筑業管理部門各方聯動配合監管轉變,直至更高層次的聯合監管,實現監察部門效能監察,科技部門專家督查及司法部門刑事追究的協調配合,促進建筑市場良性質量氛圍。
6.從政府行政監管向市場經濟監管轉變
研究工程質量保險制度。應完善工程質量保險機制,積極推行建設工程質量保險,提高市場約束力,保護用戶合法權益。
探索工程質量擔保制度。應推行工程擔保制度,有效控制工程風險。工程擔保是國際上控制工程風險所普遍采用的一種手段,它通過“守信者得酬償,失信者受懲罰”的原則,建立起優勝劣汰的市場機制,對防范和化解工程風險,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等具有重要作用。
7.從落后的手工監督向現代化技術監督轉變
信息網絡技術。監督系統要開發和應用計算機信息網絡技術,對各類企業的資質和個人執業資格實行動態管理,建立起高效、便捷的工程監管網絡;要嚴格建筑市場的準入和清出,要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工程檢測技術。監督機構要購置先進的檢測設備和建立有綜合檢測能力的檢測機構,借助先進的檢測技術設備手段對實物質量進行檢查與仲裁。監督人員應運用便攜式設備、儀器對工程實體質量抽測和觀感檢查。
遠程監控技術。監督機構應推進遠程監控系統,充分利用電子手段,實施對施工現場質量重大風險源監控。在傳統的視頻監控基礎上,融入數字監控技術,及時捕捉現場作業活動中質量狀況與風險控制。
8.從“項目質量監管”向“行業質量監管”轉變
監督機構要善于承擔政府與行業的質量管理職能,重點抓好:
質量數據匯總、分析、歸納,全面掌握地區的工程質量狀況,提出改進措施與管理重點。
質量風險辨識,要開展區域內工程質量風險排查活動,針對重大風險采取預控措施。
制定技術標準,特別要針對“四新”技術與空白點補充急需的地方標準規范。
要針對工程質量動態,及時研究頒發行業質量管理文件,抓好文件的貫徹實施。
開展行業內工程質量的重大課題研究,就建筑行業的質量管理提出創新思維,探索發展方向。
完善質量管理體制,優化質量監管機制,不斷調整完善新時期工程質量政府監督管理體系。
三、面對新任務,探索工程質量監管的六大創新機制
以設計、施工一體化監督為基礎的全生命周期質量監管機制。
工程質量監督觸角應伸及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竣工、保修階段及建設工程結構合理使用年限的全生命周期的管理,統一管理,統一監督。施工與勘察設計監督要取長補短,優化組合,實施工程源頭與工程實施過程及保修、使用的建設工程全生命周期質量監督。
以風險管理為模式的引進社會中介新型工程質量監督制約機制。
應充分發揮保險、擔保、咨詢、評價、評估、認證等社會中介機構力量,形成建設工程多方面制約機制。
以質量監督工程師為平臺的質監隊伍領軍人才的培養機制。
以適應現代化建設發展要求,更新監督機構人員知識結構與專業能力,努力培養出質監系統在樁基、深基坑、幕墻、鋼結構、建筑節能等專業學科帶頭人的領軍人物,提升整個監督系統技術監管能力。
以“分戶驗收”為代表的監督各方質量責任制落實的監督機制。
要全面實施住宅工程“分戶驗收”制度,監督住宅開發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設計單位全面落實住宅工程驗收交付、使用質量責任制。將住宅商品房這一特殊產品,從按比例抽查到全數竣工質量檢查,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
以預控、預防為目的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防范健全機制。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應從治表到治本。通過重大質量風險源監督,質量策劃,從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上完善工程質量事前預防、事前預控,事前防范。
以優質優價為手段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又好又快經濟調節機制。
建筑工程也是商品,質量是商品的基本屬性之一。優質優價、精品高價是商品銷售流通的自然規律,要營造建筑工程優質優價社會氛圍,鼓勵與激發建設工程參與各方爭創質量精品的激情,以社會經濟杠桿調節工程質量地位。
唯有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嚴肅執法,嚴格監督、熱情服務、全面監管,才能達到建設工程高起點規劃、高水平設計、高質量施工、高標準管理的目的,為全國新一輪建設高潮打下扎實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