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

導讀:
在本案中,李先生作為約車人,約定的是“專車”,發生事故后又經交警部門認定,專車司機負本次的事故的全部責任,“專車”由網約車平臺自主經營,網約車平臺是車輛保有人及承運人,若“專車”司機在運營過程中對乘客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傷害,網約車平臺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的替代性損害賠償責任,在“專車”模式下,“專車”由網約車平臺自主經營,網約車平臺是車輛保有人及承運人,若“專車”司機在運營過程中對乘客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傷害,網約車平臺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的替代性損害賠償責任。
案件概況:
李先生2022年5月3日通過某網約車平臺,約了一輛專車,后因該專車司機強行超車,與前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李先生受傷住院,經交警認定專車司機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作為被侵權方,李先生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呢?
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時,侵權責任法律關系中,交通事故當事人可分為侵權方和被侵權方。可能的侵權方包括平臺、司機、第三人等,可能的被侵權方包括第三人、乘客等。
一、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損害的賠償
網約車交通事故發生后,如果受害人是約車人,則發生違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競合。依前者消費者一般不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但依后者消費者則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而且平臺公司經常會在其提供的合同中約定免責的格式條款,導致乘客索賠缺乏合同依據。因此乘客基于侵權關系主張網約車平臺公司或司機承擔侵權責任,可以較好的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在“專車”模式下,“專車”由網約車平臺自主經營,網約車平臺是車輛保有人及承運人,若“專車”司機在運營過程中對乘客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傷害,網約車平臺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的替代性損害賠償責任。但應賦予其對網約車司機的追償權。
在“快車”模式下,“快車”司機多為私家車主,這種雇傭關系即為新型勞動關系,此時平臺亦是第一責任人,平臺在承擔責任之后,有權向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司機追償。
二、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賠償
網約車乘客以外的其他被侵權人對于網約車平臺來說并非合同相對人,無法依據合同關系主張自己的損失,但是其可以依據我國《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主張自己的權利。
在“專車”與“快車”模式下,平臺同樣要對網約車司機的行為承擔替代責任,如果網約車司機作為侵權方沒有過錯,平臺應當承擔全部損失10%的無過錯責任;如果網約車司機有過錯,平臺還需再疊加相應比例的過錯責任。其實質依舊是平臺對司機的行為承擔替代責任,平臺與乘客對第三人的損害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平臺承擔責任后再向有過錯的司機追償。
三、第三人損害乘客或司機的賠償
在第三人直接侵害乘客的情形中,平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應當劃分為承擔按份賠償責任和補充賠償責任兩種情況。
在按份責任下,直接侵權人與平臺無意思聯絡下產生共同侵權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侵權責任,此種過錯以網約車平臺若積極作為可以避免或者減少損害發生程度作為判斷依據。網約車平臺義務與其管理與控制能力相適應。
在按份補充責任下,應當明確網約車平臺在直接侵權人造成損失范圍內承擔的責任比例不應當超過50%,以體現平臺責任補充性。
因第三人行為造成司機人身或財產損失的,應當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當然,司機作為網約車平臺公司的員工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網約車平臺公司未購買工傷保險的,則應由平臺公司承擔等同工傷保險待遇的賠付責任。
在本案中,李先生作為約車人,約定的是“專車”,發生事故后又經交警部門認定,專車司機負本次的事故的全部責任,“專車”由網約車平臺自主經營,網約車平臺是車輛保有人及承運人,若“專車”司機在運營過程中對乘客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傷害,網約車平臺作為用人單位承擔無過錯的替代性損害賠償責任。也就是說應該有網約車平臺賠償李先生的全部損失,在賠償完畢后有權向專車司機追償。
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如何索賠誤工費?(附詳細流程)
首先,網約車索取誤工費的前提就是雙證齊全,司機要有網約車資格證,車輛要有營運證。如果是無證跑車,屬于非法營運,不支持理賠。
說明一下,這里說的誤工費是自己沒有受傷的情況下,這種情況保險公司不會賠付,需要對方駕駛員承擔。如果你受傷了保險就會承擔。
那么,合規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司機該怎樣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01
途徑一
雙方協商,大家協商好賠償金額,自己也見好就收,沒必要喊太高,適當讓步,免得跑法院。建議最低不得低于每天流水的80%。
02
途徑二
雙方協商不成的,可以到事故發生地法院起訴對方,索要賠償。
很多人怕麻煩,不想去法院起訴。其實,你只要掌握一定的技巧,維權并不復雜。下面,豆子老師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去法院起訴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首先是你的證件。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網約車資格證,網約車運輸證,銀行卡。
第二個是對方的證件。比如說身份證,駕駛證。因為你要起訴別人,你至少要知道別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如果你沒有拍照片,當時打電話報警的時候,保險公司出保險單,上面就會有這個身份證號了。
起訴對象可以包括車主,如果車主和駕駛員不是同一個人的話。如果車主是公司,可以搜索公司名查到信息并打印出來,有些交警大隊可以拉出數據,具體看當地規定。
第三個,交警出具的交通責任認定書。如果當時現場沒有出責任認定書,你可以要求對方和你一起去交警大隊出認定書。如果對方不愿意和你一起去交警大隊出認定書,你一樣可以帶齊證件,保險查勘報告等文件到交警大隊申請,不需要對方到場也能出。具體要咨詢當地交警。
第四個就是你的維修清單。主要是用來計算你修了多少天的。
第五個是你的跑車流水。如果你同時跑幾個平臺,你可以把這個情況(平臺和打款賬號)寫進起訴書。如果是高德平臺,提現是打支付寶的,可以在支付寶找到資產證明那里去打印余額收支明細。
第六就是起訴書。這個不難,到網上搜索模板就行啦。注意寫材料要用語正式,不會可以問法院人員或者找個墨水比較多人寫。
各種資料里面,原件自己保留一份,法院一份,每個被告一份。
最后,帶齊所有資料到事故發生地的法院起訴,如果資料需要補充法院會一次性告訴你。然后是一個月的調解期,雙方無法達成調解,才正式交錢立案,訴訟費很低。然后等開庭判決就行了。判決書下來,如果對方沒有按約定打款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整個流程大概3-6個月,具體以所在地的法院為準,這里說的只是一個參考。
加了工會的,可以向工會求助。
網約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賠付問題
網約車以低廉的價格及可提前預約的方便快捷模式成為當下最受歡迎的出行方式之一,但當乘坐網絡平臺預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又該如何進行相關理賠呢?
用私家車從事網約車業務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五十二條規定:
“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保險人解除合同的,應當將已收取的保險費,按照合同約定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應收的部分后,退還投保人。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的,因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可以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未作通知,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以家庭自用名義投保的車輛從事網約車營運活動,顯著增加了車輛的危險程度,被保險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被保險人未作通知,因從事網約車營運發生的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在商業三者險范圍內免賠。
因此判斷的關鍵在于保險事故與被保險機動車變更為營運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即是否因為機動車從事運營而引發的事故,如果保險事故發生在營運過程中,應該認定為存在因果關系,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如果保險事故不是發生在營運過程中,應該認為不存在因果關系,保險公司不得拒賠。但根據舉證責任的相關法律規定,保險公司應當對于主張存在因果關系負舉證責任。
乘客能否要求司機返還用車費用?
網約車途中遇事故,乘客能否起訴司機返還車費?網約車作為共享時代背景下一種較新的出行方式,盡管其接單形式與傳統營運車輛相比發生變化,但依然符合運輸合同的基本要件,具備要約到承諾的合同訂立過程。作為承運人一方的司機基于合同的約束,應當依約履行合同義務,未盡到合同義務的理應承擔違約責任。
運輸合同系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起運地點運輸到約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用的合同。
運輸合同中承運人負有將旅客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的義務,乘客與網約車司機之間建立了運輸合同關系,網約車司機未將乘客送到約定地點,屬于違約,乘客有權要求網約車司機將實際收到的乘車費用予以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