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懷孕可以要求賠償嗎

導讀:
未成年懷孕可以要求賠償嗎
未成年懷孕可以要求賠償嗎
首先,能否賠償要先確認女方的年齡是否已滿14歲。
如果女方不滿14周歲,男方就涉嫌強奸罪,應該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判刑。
如果女方已滿14周歲,雙方是戀愛關系(或自愿發生性關系),女方懷孕后去打官司要求賠償,法院是不會支持的。
但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用和未來子女的撫養問題。
所以如果雙方是戀愛關系(或自愿發生性關系),而且女方年齡已滿14周歲的情況下,女方是可以要求對方負擔一定的醫療費用以及后續孩子的撫養、生活等費用的。
針對醫療費用的賠償,是要根據具體發生的費用情況來定的。
針對孩子撫養以及生活等費用的賠償,婚姻法中有明確的規定:
撫養費的多少是按照工資標準來發放的,但不是每個父母都有固定的工資,所以情況要分為兩種,一種是有固定工資的父母,一種是沒有固定工資的父母。
1、有固定工資
對于有固定收入的父母來說,要按照收入的比例進行生活費的給付。
通常來講是按照收入的20%到30%。
但要注意,這個收入不僅僅是有基本的工資,還包括獎金補貼等等。也就是說是一個人當月的所有收入,而不僅僅是工資而已。
還有一個特殊情況,對于一個孩子來講是按照收入的20%到30%,但如果是兩個以上的子女的話,所支出的金錢是比較巨大的,所以相應的生活費和撫養費也是要多拿一些。
可以適當的提高子女的撫養費,但是最多不能超過收入的50%,這也是為了給父母一方留足夠的生活費用。
2、沒有固定工資
沒有固定工資的父母,要參照一些其他的標準。
基本上來講是要參照其所從事的行業的基本平均工資來決定。
如果沒有行業的話,要按照當地有關部門所發布的年平均收入,年平均生活費的標準來確定。
因為各個行業的收入是不一樣的,每個地區的收入也是不一樣的,這就要由當地的法院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來確定。
年人均收入和年生活費應該是多少。在法院給出數額之后,應當按照此數額對撫養子女的一方提供生活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