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嗎

導讀: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收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嗎
1、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滿足法定條件是可以被收養的。被收養的孩子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喪失父母的孤兒;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規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條,下列個人、組織可以作送.養人:
(一)孤兒的監護人;
(二)兒童福利機構;
(三)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條,生父母送.養子女,應當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二、領養孩子需要什么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名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
(五)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愿。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收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六)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年滿十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七)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