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什么條件可以收養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周歲。那么民法典什么條件可以收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條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一)喪失父母的孤兒;(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五)年滿三十周歲。關于民法典什么條件可以收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什么條件可以收養
收養人收養孩子的條件包括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被收養人的范圍】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的條件】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二、領養孩子手續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為了使領養小孩的過程能夠順利的進行,在辦理領養手續之前應該事先把所需的材料準備好,以下是需要攜帶的一些材料:
領養人的申請書
領養人需親自到領養登記機關遞交申請書,領養書、申請書的具體內容應寫明領養的目的,對被收養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權益的保證及其他事項。
領養人應提供的證件:
1、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領養人的年齡、婚姻、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等能力的證明;
準備好上述證明材料后,就可以遞交給領養登記機關了。領養登記機關收到領養登記申請書及有關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內進行審查。對符合領養法規定條件的,為當事人辦理領養登記,發給領養證,領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對不符合領養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對當事人說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