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工程款拖欠問題(中國的工程款拖欠為什么嚴重)

導讀:
1、工程原因在一個工程項目建設中,從政府審批到建設單位發包,從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承包到建設單位驗收,構成一條前后銜接的鏈條,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2)項目審批據報道,2006年在國家財政部門審核的233200個投資項目,審核投資資金額為7590億元,核虛投資880億元,審虛率為11%.因此政府有關部門對建設單位擬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一定要嚴格遵守審批、審核程序,并委托在關咨詢公司進行評估、審計,然后按行政程序審批,如今甘肅省白銀市高科產業園中晉輝銅箔廠項目環評尚未作,就匆匆上馬,真讓人想不通。
建設項目工程款拖欠?
工程款的問題一直是困擾建筑業的一個老大難問題。雖然不同部門、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建設單位,工程款拖欠的原因各不相同,但歸納起來,大致可劃分為兩個層面:即工程原因和社會原因。
1、工程原因
在一個工程項目建設中,從政府審批到建設單位發包,從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承包到建設單位驗收,構成一條前后銜接的鏈條,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
(1)政府審批政府有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的審批,不僅包括建設項目的各種技術經濟指標的評估,而且包括項目的投資、速效的審核,如果對項目投資、速效方案審查不嚴,就會造成投資不到位或出現釣魚工程。據統計,在拖欠工程款的案例中,有85%以上源于資金先天不足或概算批準后追加項目投資而形成的拖欠。甘肅省白銀市高科產業園中晉輝銅箔廠項目就是典型的案例,現已造成地區性社會混亂,后果不堪設想。
(2)建設單位有的建設單位在資金不足、融資渠道還未落實的情況下,便盲目上馬。有的建設單位甚至搞釣魚工程,先上馬,后籌資。還有的建設單位在項目審批后,隨意增加預算,擴大工程規模和建設標準。有的建設單位甚至存在欠款出效益的錯誤傾向,不守信用,利用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同業競爭激烈、僧多粥少、饑不擇食的心理,搞帶資承包,墊資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甚至故意手筆虞結算后不及時償還欠款。
(3)施工單位勘察、設計、施工企業競爭激烈,有的單位饑不擇食,只要能拿下項目,什么條件都答應;有的甚至主動帶資承包、墊資施工。大多數單位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缺乏信用風險意識,在簽訂和執行合同中不善于應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少數單位執行合同不力,千萬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延誤工期,為建設單位找到了拖欠的理由。
2、社會原因
工程款拖欠和三角之所以成為老大難問題,是同當前我國社會和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其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夠健全,法制還不夠完善。政企不分、產權不清、權責不明,多數企業還未成為真正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招投標不規范,變相壓價、暗箱操作時有發生,有的甚至行賄受賄、吃回扣、拿紅包。
二,人們的法制觀念淡薄,企業缺乏商業信用,既使有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和明確的政策,也不認真執行。
三,《招標投標法》等建筑法規已經頒布和實話,但不少條款缺乏剛性,缺少具體的規定,尤其是工程款拖欠問題更是如此。1994年5月建設部等部門頒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清理工程款拖欠工作和防止新欠的通知》,因屬部門規章,且多為建議性規定,缺乏權威性的約束力。因此,對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并無多少實質性意義。
工程款的防欠措施
1、行政措施
(1)資金審查政府有關部門應對建設單位上報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尤其是投資、速效方案的審查,根據先落實資金,后上項目的原則,嚴格審查上報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資金不落實不審批,投資、速效方案不落實不審批,對抽逃資金的要追究法律責任,審批后增加概算擴大工程規模的責令補充資金或停止擴大規模。因主管部門審查不來,導致不良后果的,也要追究主管部門和主辦人員的行政責任。如果甘肅省白銀市高科產業園中晉輝銅箔廠項目當時政府有關部門作了初步審查,也不會產生如此嚴重的后果。
(2)項目審批據報道,2006年在國家財政部門審核的233200個投資項目,審核投資資金額為7590億元,核虛投資880億元,審虛率為11%.因此政府有關部門對建設單位擬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一定要嚴格遵守審批、審核程序,并委托在關咨詢公司進行評估、審計,然后按行政程序審批,如今甘肅省白銀市高科產業園中晉輝銅箔廠項目環評尚未作,就匆匆上馬,真讓人想不通。
(3)市場整頓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是一項帶狀改革、發展、穩定的大事,也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建設和諧社會的個體體現。各級計劃、和建設部門都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行政,并把清欠工程款當作一項任務來抓。甘肅省白銀市市委、市政府及白銀市高科產業園管委會應盡快解決晉輝銅箔廠項目工程款拖欠的問題,應深挖徹查,徹底戳穿工程騙局內幕,揪出元兇,償還我們的血汗錢。
2、經濟措施
(1)工程擔保所謂工程擔保,是指為了保障工程的順利施工,由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以及承擔擔保的第三方簽訂合同,以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的方式。工程擔保主要有投標擔保、改造擔保、付款擔保及分保擔保。
付款擔保是指建設單位和承擔擔保的第三方與承包單位簽訂擔保合同,保證建設單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一種擔保方式。承包單位有權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設單位未支付的款項,以保障自己債權的實現。這樣,既能督促建設單位按時足額的支付工程款,又能保障承包單位的利益。
(2)結算中心所謂工程結算中心,是指由政府或銀行出面組織的工程結算交易系統,作為中介機構直接辦理發包方與承包方的工程款的結算和撥付。建設單位先將建設項目的資金分項存入結算中心,由結算中心根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驗收計價等合法手續直接將工程款拔給施工單位,這樣既可以直接辦理工程款拔付,還可以監控項目資金落實情況,減少拖欠。
(3)信用風險管理2000年,美國管理協會的專家們在分析我國企業管理狀況時指出:中國企業在管理上普遍存在兩個半缺陷;
一是預算管理,大多數企業不懂得如何預算;一個信用風險管理,目前還幾乎是一個空白。剩下的半個是人力資源管理,大多數企業實行的是人事管理,離人力資源管理還有一定的距離。這一分析是否科學還待研究,但缺少信用風險管理卻是不爭的事實。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怎樣加強信用風險管理呢?
第一,加強客戶效仿管理,投標前對建設單位進行嚴格的效仿調查和信用評估,制定相應的避險策略;
第二,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建立客戶信息數據庫,把分散的客戶信息加以收集、整頓;
第三,充分利用銀行企業信用評估機構的各種數據,掌握客戶的資信情況;
第四,制定相應的避險對策,以便一旦發生拖欠,及時處理。
(4)招標投標管理《招標投標法》實施后,有力地推動了招投標事業的發展,各類公共工程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已普遍推行招標投標制度,勘察、設計、監理招標開始起步。但是,招標人搞假招標和規避招標,投標人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部標的現象依然存在。因此,應進一步加大政府監督的力度,建立招標投標監督機制,積極推行項目總承包和bot模式。
3、法律措施
(1)法制教育結合四五普法,對政府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依法行政教育,對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進行重合同,守信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法律素質。
(2)行業自律行業自律是國際建筑業通告的管理方式,并以歐菲克制定的規范作為慣例。我國已經入世,理應引進這種國際通行的管理方式和慣例,加強行業自律,凈化市場環境。
(3)信用評級企業信用等級不僅是銀行信貸、廠商供貨的依據,也是一種對企業施信行為的約束,可由銀行設立專門機構,評定企業信用等級。
工程款的清欠方式:
目前,我國建筑企業中應收賬款占流動資金的比例平均在40-50%之間,而且逾期一年以上的占相當大的給。對于回收這樣大比重的舊賬款,確實難度很大,速效式、捷徑式的新辦法也不多,但它畢竟是關系到企業發展的大問題。因此,再難也要想方設法啃下這塊硬骨頭。
1、協商方式發生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單位應主動與建設單位溝通,了拖欠原因,制定相應的對策。然后,由主管領導、承包當事人及財務、計劃人員組成談判小組,與建設單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確定還款方案或簽訂還款合同。
2、調解方式工程款拖欠后,承包單位除協商外,還可以請示有關部門,尤其是請政府主管部門調解。因施工中產生各種糾紛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應請政府主管部門、承擔擔保單位及勞動仲裁機構等進行調解、仲裁。
3、法律方式通過法院清欠工程款
4、經濟方式對于一些拖欠較久、清欠較難的款項,可以采取相應的經濟方式清欠工程款。
(1)貼現方式這種方式適用于應收賬款形成或逾期后承包單位急需使用資金,而建設單位又無力償還或不愿償還的情況下,所采用的妥協贖買方式。不論償還者以何種開工償還欠款,以刺激付款人的付款積極性,同時,又滿足了收款的資金需求。
(2)買方信貸對一些大型基礎工程,可以爭取銀行對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以發包方的名義在完善擔保手續的前提下,向承包方主辦銀行申請取得貸款償還工程款。
(3)賣方信貸在建設單位一時無力支付工程款的情況下,承包單位可以與建設單位協商,以承包方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到期由建設單位償還。
(4)減讓方式國外專門負責收款機構的研究表明:兩年以上的拖欠,只有20%能夠收回;兩年以內,有80%能夠收回。因此,對于兩年或兩年以上的欠款,可以采取減讓的方式,激勵欠款方還款,其比例最好不要低于30%.
5、日常催收承包
單位應高度重視應收賬款的回收工作,隨時掌握各項目工程款的到位情況,一旦發現拖欠即及時派人催收。對于拖欠數量較大、時間較長的項目,應成立清收小組,由專職清收人員和原經辦人參加,并分解落實清欠目標和任務。然后,根據拖欠金額大小、拖欠時間長短、風險程度高低,確定一定比例的獎勵標準,及時兌現。具體清欠方式方法很多,清欠時應按實際情況靈活選擇。
工程款拖欠一直是困擾施工單位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老大難問題,而且原因十分復雜,僅靠施工單位催討是不行的,必須結合建筑業管理體制改革和市場整頓進行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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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怎么辦找哪個部門?
遇到工程款拖欠問題,居民可以尋找拖欠工程款的上級領導部門解決或者尋找政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通過律師起訴進行訴訟解決。
第一,工程款的拖欠屬于經濟糾紛的民事案件,首先應該咨詢律師然后到法院起訴解決問題。如果起訴至法院,并起訴成功,被拖欠工程款的一方可以向法律提出申請,通過拍賣拖欠工程款的一方的財產來強制解決工程款的拖欠問題償還拖欠資金。
第二,由于我們國家拖欠工程款工資,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頻繁發生,由此相關政府部門也都設定了建設局來解決拖欠工資問題。對于部分涉及資金數額較大的工程款,負責人可以先申請先由政府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則直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判決。
中國以法治國,對于民生保障方面的法律做的非常全面與嚴格。對于由經濟引起來的民事糾紛,國家支持民眾直接申請法律解決,相關的政府部門也會給民眾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服務。而政府部門只能夠在民事糾紛當中起到相關的調解和規勸作用,并沒有裁決權和審判權,所以對于拖欠工程款問題,建議直接以法律維權最為有效。當然也可以借助相關互聯網媒體的作用。
根據我們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并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第八百零七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國家單位拖欠工程款不給怎么辦?
一、拖欠工程款不還怎么辦?
如果工程款沒有支付,可以通過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要求對方支付工程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807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約定折價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拍賣工程,但根據工程性質不宜折價或者拍賣的除外。建設工程價款相對于工程折價或者拍賣價款優先支付。
二,拖欠工程款不給可以報警嗎?
拖欠工程款其實是民事糾紛,具體是施工合同糾紛,公安機關不受理。所以即使當事人報警,公安機關也無法立案。法制快報提醒您,拖欠工程款當事人的解決辦法是,首先向與其有合同關系的分包商或非法分包商主張權利。協商不成的,要寫民事起訴狀,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工程款拖欠訴訟的有效期是多久?
工程款拖欠訴訟的有效期間為三年,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損害發生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在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長期限。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權利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一百八十八條【一般訴訟時效、權利的最長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申請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解決工程欠款問題的幾點對策?
近年來,我國建筑行業發展的越來越快,其所創造的財富和利潤也是相當的可觀,但是拖欠工程款的現象卻始終沒能得到有效控制,已經嚴重地影響了建筑業的發展,同時也給社會帶來了種種不穩定因素。據2004年8月建設部公布的數據,全國累計拖欠工程款3660多億元,其中截止2003年末,全國共有12.4萬個竣工項目,拖欠總金額1756億元。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拖欠工程款的實際數額是相當驚人的,已經嚴重阻礙了建筑業及相關產業的正常運轉,成了我們建立和諧社會中的不和諧因素。
一、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1.工程原因
在一個工程項目建設中,從政府審批到建設單位發包,從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承包到建設單位驗收,構成一條前后銜接的鏈條,其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生意外,都可能造成工程款拖欠。
(1)政府審批政府有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的審批,不僅包括建設項目的各種技術經濟指標的評估,而且包括項目的投資能力的審核,如果對項目投資能力審查不嚴,就會造成投資不到位,造成拖欠工程款的源頭。在拖欠工程款的案例中,有85%以上源于資金先天不足或概算批準后追加項目投資而形成的拖欠。
(2)建設單位有的建設單位在資金不足、融資渠道還未落實的情況下,便盲目上馬。有的建設單位甚至先上馬,后籌資。還有的建設單位在項目審批后,隨意增加預算,擴大工程規模和建設標準。有的建設單位甚至存在“欠款出效益”的錯誤思想,不守信用,利用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同業競爭激烈、僧多粥少、饑不擇食的心理,搞帶資承包,墊資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甚至故意結算后不及時償還欠款。
(3)施工單位勘察、設計、施工企業競爭激烈,有的單位饑不擇食,只要能拿下項目,什么條件都答應;有的甚至主動帶資承包、墊資施工。大多數單位自我保護意識不強,缺乏信用風險意識,在簽訂和執行合同中不善于應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少數單位執行合同不力,工程質量不合格或延誤工期,為建設單位找到了拖欠的理由。
2.市場原因
(1)建筑市場的供過于求隨著我國經濟建設步伐的加快,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從業人員涌入到建筑市場中來,加上農村施工隊伍的迅速發展,使本來就供過于求的建筑市場競爭更加激烈,惡性競爭的現象也是屢屢發生。業主與施工企業間已經失去了本應有的平等地位,一些業主往往在合同中附加一些不平等條款。施工企業自是有苦說不出,就是東挪西借墊資承包也要做下去,因為沒有工程就沒有盈利,企業也就無法生存下去。所以施工企業就會冒著極大的風險尋求企業的生存之路,這就為以后的拖欠工程款埋下了隱患。
(2)政府投資建設過于盲目,不切實際現在拖欠的1756億元工程款當中,政府項目拖欠占了36.7%。政府拖欠的最主要的項目一個是市政工程,拖欠款大概是265億元;第二個是教育工程,這方面拖欠總額是155億元;第三個是交通工程,拖欠總額是122億元。可見政府項目拖欠工程款現象已經十分嚴重,成了我國工程拖欠款的重要組成部分。
(3)建筑企業法制觀念薄弱,合同簽訂與管理存在問題一些建筑企業雖然知道拖欠款可以靠法律來解決,但在實際遇到問題時并不愿意訴諸于法律,一是怕引起糾紛影響與業主的關系及在其他業主心中的企業形象,二是打官司需要牽扯到大量的人力和財力,耗費時間比較長,且即使勝訴也不一定能夠順利的執行。而相關法律的不健全及其適應性不強也給一些業主制造了鉆空子的機會,給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制造了困難。同時企業中負責簽約的人員大多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對合同缺乏周密細致的考慮,僅僅以爭得工程為目的,為以后合同的實施埋下了隱患,也給最終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制造了困難。在合同管理的過程中,一些企業并沒有指派專人負責,以至于沒有及時的發現業主的違約行為,也沒有詳細的記錄,也就失去了索取工程款時有力的書面證據。
(4)信用體系不健全,誠信意識薄弱信用是社會運行的基礎,也是企業發展的最基本的要求,在建設領域里誠信經營更是顯得無比重要。但由于我國的市場經濟發育不完善,信用經濟發展較晚,以信用關系為紐帶的工程擔保制度還未形成,建筑企業缺乏基本的信用意識和信用道德觀念。加上國家的信用體系還很不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失信懲罰機制不健全,導致企業的經營行為得不到有效的監督和控制,市場交易秩序混亂,“拖欠有理,拖欠有利”的風氣在建設領域盛行,少數企業甚至將拖欠工程款作為一種經營的手段,丟失誠信,棄合同于不顧,在拖欠之路上越走越遠。
二、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的對策
1.行政措施
(1)資金審查政府有關部門應對建設單位上報的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尤其是投資能力的審查,嚴格執行先落實資金,后上項目的原則,嚴格審查上報項目的資金落實情況。資金不落實不審批,對抽逃資金的要追究法律責任,審批后增加概算擴大工程規模的責令補充資金或停止擴大規模。因主管部門審查不詳,導致不良后果的,也要追究主管部門和主辦人員的行政責任。
(2)項目審批據報道,1998年在國家財政部門審核的23320個投資項目,審核投資資金額為759億元,核減不合理支出88億元,審減率為11%。因此政府有關部門對建設單位擬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一定要嚴格遵守審批、審核程序,并委托在關咨詢公司進行評估、審計,然后按行政程序審批,重大項目還可聘請國內外專家咨詢。從而,避免出現重復建設及其他問題。
(3)市場整頓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經濟秩序是建筑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大事。各級計劃、和建設部門都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于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決定,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行政,并把清欠工程款當作一項任務來抓。
2.經濟措施
(1)工程擔保所謂工程擔保,是指為了保障工程的順利施工,由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以及承擔擔保的第三方簽訂合同,以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的方式。工程擔保主要有投標擔保、改造擔保、付款擔保及分包擔保。付款擔保是指建設單位和承擔擔保的第三方與承包單位簽訂擔保合同,保證建設單位按時支付工程款的一種擔保方式。承包單位有權要求住所合同向第三方提供承保建設單位未支付的款項,以保障自己債權的實現。這樣,既能督促建設單位按時足額的支付工程款,又能保障承包單位的利益。
(2)結算中心所謂工程結算中心,是指由政府或銀行出面組織的工程結算交易系統,作為中介機構直接辦理發包方與承包方的工程款的結算和撥付。建設單位先將建設項目的資金分項存入結算中心,由結算中心根據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驗收計價等合法手續直接將工程款撥付給施工單位,這樣既可以直接辦理工程款撥付,還可以監控項目資金落實情況,減少拖欠。
(3)信用風險管理2000年,美國管理協會的專家們在分析我國企業管理狀況時指出:中國企業在管理上普遍存在兩個半缺陷;一是工程造價管理,大多數企業不懂得如何正確計算工程造價;一個是信用風險管理,目前還幾乎是一個空白。剩下的半個是人力資源管理,大多數企業實行的是人事管理,離人力資源管理還有一定的距離。
這一分析是否科學還待研究,但缺少信用風險管理卻是不爭的事實。勘察、設計、施工單位怎樣加強信用風險管理呢?①加強客戶資金管理,投標前對建設單位進行嚴格的資產調查和信用評估,制定相應的避險策略;②有條件的企業還可以建立客戶信息數據庫,把分散的客戶信息加以收集、整頓;③充分利用銀行企業信用評估機構的各種數據,掌握客戶的資信情況;④制定相應的避險對策,以便一旦發生拖欠,及時處理。
(4)招標投標管理《招標投標法》實施后,有力地推動了招投標事業的發展,各類公共工程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已普遍推行招標投標制度,勘察、設計、監理招標開始起步。但是,招標人搞假招標和規避招標,投標人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部標的現象依然存在。因此,應進一步加大政府監督的力度,建立招標投標監督機制,積極推行項目總承包和BOT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