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指南

導讀:
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指南
建設工程竣工檔案驗收指南
為了貫徹執(zhí)行國家檔案局、建設部、省檔案局、建設廳有關工程檔案驗收的文件精神,湖州市城建檔案館參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工作,檔案的驗收與工程質量驗收同步進行。
為確保工程竣工檔案的準確、完整,特制訂以下須知:
1、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對該工程形成的檔案資料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自驗。
2、建設單位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對各責任單位報送的施工資料和本單位形成的工程竣工檔案,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審核,然后向市城建檔案館申請工程檔案預驗收。
3、市城建檔案館接到申請后,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預驗收,工程竣工檔案預驗收合格后,建設單位方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4、工程竣工檔案驗收在建設工程現場進行,由建設單位組織五方主體單位有關責任人及檔案管理人員參加。
5、竣工驗收結束后,市城建檔案館提出驗收意見,并要求相關單位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整改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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