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經濟犯罪案,經濟犯罪案件立案審查時間多久?

導讀:
經濟犯罪案件立案審查時間多久?
經濟犯罪案件立案審查時間多久?
對于報案、舉報、控告和自動投案的刑事案件,根據案件的性質、難易程度不同受立案的時長有所不同。根據案件難易程度,一般分為普通刑事案件和經濟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鑒于其專業性、涉眾性、取證難等特點,比普通刑事案件要難,給的時間也越長。強調一下,這里主要是談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不包括監委的職務犯罪案件、檢察院管轄的14個罪名案件和法院的自訴案件。
什么是經濟犯罪案件
所謂經濟犯罪案件,根據《關于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若干規定》第七十六條規定,本規定所稱的“經濟犯罪案件”,主要是指公安機關經濟犯罪偵查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依法管轄的各種刑事案件,但以資助方式實施的幫助恐怖活動案件,不適用本規定。公安機關其他辦案部門依法管轄刑法分則第三章規定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有關案件的,適用本規定。
翻譯一下,經濟犯罪案件,就是經偵大隊辦的案件,主要是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相關案件,包括與偽劣商品有關的犯罪、走私犯罪、金融詐騙犯罪、與稅有關的犯罪、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合同詐騙犯罪等。
經濟犯罪案件受案時間和立案審查時間
經濟犯罪案件,由于其比較專業,容易與民事案件相互交叉,其需要的時間更長,所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若干規定》第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接受涉嫌經濟犯罪線索的報案、控告、舉報、自動投案后,應當立即進行審查,并在七日以內決定是否立案;重大、疑難、復雜線索,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特別重大、疑難、復雜或者跨區域性的線索,經上一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再延長三十日。上級公安機關指定管轄或者書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指定期限以內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通知立案的,應當在十五日以內立案偵查。
簡單說,經濟犯罪案件,受案時間是立即,立案審查時間一般是7日,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立案審查的時間是30日,特別重大、疑難、復雜或者跨區域的案件立案審查的時間是60日。
對于普通刑事案件,根據公安部《關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見》,接報案件后,應當立即進行受案立案審查。對于違法犯罪事實清楚的案件,公安機關各辦案警種、部門應當即受即立即辦,不得推諉拖延。......刑事案件立案審查期限原則上不超過3日;涉嫌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立案審查期限不超過7日;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立案審查期限可以延長至30日。法律、法規、規章等對受案立案審查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簡單點說,普通刑事案件的受案時間為立即,受案之后的立案審查時間一般不超過3天,有犯罪線索需要查證的,為7日,這兩情況不需要公安機關一把手簽字,可以由偵查人員自行安排。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立案審查時間為30日,這需要一把手簽字。
總結一下,普通刑事案件,受案時間立即,立案審查時間3天,有犯罪線索要查的,立案審查時間為7天,重大疑難復雜經本單位一把手簽字立案審查時間30天。經濟犯罪案件,受案時間立即,立案審查時間7天,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經本單位一把手簽字立案審查時間30天,特別重大、疑難、復雜或者跨區域的,經上一級單位一把手簽字,延長30天,案件立案審查的時間為6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