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鑒定怎么申請

導讀: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工傷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申請。
一、申請工傷認定
(一)向哪里申請? 向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工傷事故發生地設區的市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科申請。
(二)申請認定工傷的時效? 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申請。
(三)認定工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該表在申請時可由勞動局提供;
2、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
(四)勞動部門多長時間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二、工傷傷殘鑒定
在工傷認定后,應當立即申請傷殘鑒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
三、享受工傷傷殘待遇
(一)享受哪些待遇?
除了醫療費、停工留心期工資外,還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和醫療補助金。
(二)單位不賠償怎么辦?
用人單位也許沒有為您父親繳納工傷保險,因此應由單位承擔上述一切待遇。如果單位不予賠償的話,那么就立即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來解決。
【法律依據】
1、《工傷認定辦法》:
第三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第四條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本辦法第三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五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的樣式由勞動保障部統一制定。
第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認定決定包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和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