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詐騙罪詐騙罪判多久

導讀:
什么是詐騙罪,詐騙罪判多久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一種刑事犯罪,其定罪與判刑受到嚴格的規定。
關于詐騙罪的定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騙取財物為目的,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騙取他人財物;
(二)騙取銀行存款;
(三)騙取信用卡款項;
(四)以欺詐手段騙取財物;
(五)以虛假手段騙取財物;
(六)以暴力、脅迫等手段騙取財物。
上述行為視情節輕重,可以分別定為詐騙罪、搶劫罪、盜竊罪,或者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關于詐騙罪的判刑——詐騙罪判多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二十九條:凡犯詐騙罪,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的規定: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情節惡劣的,可以從重處罰。
因此,對于犯罪情節輕微的詐騙罪,受害人損失較小,可以從輕處罰,可以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對于犯罪情節惡劣的詐騙罪,受害人損失較大,需要從重處罰,可以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詐騙罪一般怎么判?刑法中詐騙罪一般量刑標準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院中規定關于詐騙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問題解釋
1.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為“數額較大”
2.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3.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五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
另外關于詐騙罪的數額認定問題一般依照以下的準則處理,電信網絡詐騙實際騙得財物為準、案發前已被追回的被騙款額應扣除、社保詐騙中,先行支付給國家的數額應當扣除、借貸型詐騙案發前已付利息應從犯罪數額中扣除、連環詐騙的犯罪數額,應以被害人實際損失額為準。
詐騙罪量刑從嚴懲處的情形
(一)通過發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詐騙罪量刑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的情形: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的;
(二)一審宣判前全部退贓、退賠的;
(三)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諒解的;
(五)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六)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詐騙罪不知情可以無罪釋放嗎?
如果在案件調查過程中確認不知道詐騙情況,并且從未參與其中的,一般不會構成詐騙罪,當然也就不需要承當相應的刑事責任。
不過到底對詐騙過程是否完全不知情,不但要看相關人員的供述和辯解,同時也要參考對其他疑犯的口供等其他事實因素,例如人證、物證,案情涉及的金額大小、被害人的指控、犯罪情節是否嚴重等等,如有辯護需求建議委托專業的律師進行無罪或者輕罪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