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婚(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婚雙方都同意)

導讀:
離婚走法院流程要多久法院離婚起訴流程通常需要三個月,雙方無法協議離婚,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通常審理采取建議程序,但是根據我國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從起訴到法院作出判決一般需要三個月時間,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話,一審通常會不予批準,二審需要再等六個月,通常情況下二審調解無效法院會批準當事人的離婚請求,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5、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離婚走法院流程要多久
法院離婚起訴流程通常需要三個月,雙方無法協議離婚,一方向法院起訴離婚,通常審理采取建議程序,但是根據我國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從起訴到法院作出判決一般需要三個月時間,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話,一審通常會不予批準,二審需要再等六個月,通常情況下二審調解無效法院會批準當事人的離婚請求。按照這個期限計算,如果起訴兩次才達到最終離婚目的,那差不多就需要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涉外離婚訴訟中,由于程序更為復雜,若另一方存心拖延的話,時間就會更久。
起訴離婚流程需要多久
1、訴訟離婚的法律程序一般要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需要三個月。離婚起訴的流程如下:
(1)起訴,婚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
(2)準予立案,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受案后,向另一方發出傳票;
(5)由法院進行調解;
(6)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我要離婚,請問律師,要是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才能離
法律主觀:
起訴離婚需要的時間一般是三個月到十二個月。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受理后,經調解無效的應開庭審理。如果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應在六個月內審結,情況特殊,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適用建議程序的,應在三個月內審結,情況特殊,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法律客觀: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一個月。
起訴離婚最快需要多久
從起訴離婚到法院判離一般不超過6個月的時間。
1、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3、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4、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5、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起訴離婚的程序:
1、起訴離婚需要的證件材料:
(1)離婚起訴狀;
(2)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復印件;
(3)離婚理由的事實證據;
(4)財產分割相關證據(房產證、存折、汽車、公司營業執照、股權比例證明和其他財產清單)。
2、訴訟離婚具體步驟:
(1)調查收集證據;
(2)寫離婚起訴書;
(3)帶齊材料到法院立案;
(4)如果有需要的,可以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或證據保全;
(5)庭前詢問或開庭,如果案件復雜,可能需要開幾次庭,如果需要的,還可以進行補充證據;
(6)案件審結宣判,拿調解書或判決書。
3、起訴離婚時間:
訴訟離婚的法定時間為1至6個月,實踐中一般離婚案件的時間為1到3月。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五十五條
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有效身份證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婚
一般起訴離婚要三到六個月才能辦下來離婚證。根據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兄殲螞。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羨埋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改悶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一般起訴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您好,訴訟離婚一般3個月~2年。
而訴訟離婚指雙方到法院,由法院出具離婚的調解書、判決書,無需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
訴訟離婚,時間需要依據個案來確定,一般短則3個月,長至2年以上。我國法律規定,一般情況下,民事訴訟一審簡易程序最遲需要3個月判決,一審普通程序需要在6個月內判決,如果對一審結果不服,涉及到二審,二審普通程序需要3個月內完成。如果涉及需要審計、評估等不計入審限的情況,時間會更長。除此之外,如果離婚案件第一次法院不判決離婚,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需要6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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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文】
《民事訴訟法》第 149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 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 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法》第 161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 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176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 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訴訟離婚要多久才能離婚
法律分析:起訴離婚開始后一般需要六個月時間,夫妻婚姻關系的結束時間是一審判決離婚后過上訴期時或二審判決離婚之日,而一般民事訴訟的普遍程序在6個月內必須審結,簡易程序是3個月內必須審結。而二審判決需要三個月,所以如果需要二審才能判決離婚的,則需要九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起訴離婚需要多少時間才能離
起訴離婚一般需要三個月到兩年左右才能離掉,具體時間還需要依據個案來確定。
1.離婚案件一般有訴前調解的程序,法院離婚調解解決一般在3個月之內。調解不成轉成正式立案。
2.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3.如果適用普通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4.如果涉及二審,二審的審理期限是三個月;
離婚案件如果第一次法院不判離,在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情況下,原告需要六個月后才能再次起訴。所以,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的案件,訴訟離婚可能需要一年半至兩年的時間,如果涉及審計、評估不計入審限則時間更長。具體時間長短還需結合個人的情況判斷。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離婚: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2、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7、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訴訟離婚,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調解不適用于婚姻關系、身份關系確認案件;但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制作調解書。
離婚訴訟注意事項:
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應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1)準備好訴訟證據;對多數的當事人來說,都是第一次訴訟,并沒有收集、整理證據的意識。法院審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證據”為中心,沒有證據,是很難打贏官司的,因此,在起訴之前收集相關證據是非常重要的。
(2)注意保護好家庭財產;當一方起訴后,另一方往往就會聞風而動,轉移家庭的共同財產。因此,咋起訴前,先不要打草驚蛇,將夫妻共同財產的相關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用訴訟保全的措施。
2、接到法院傳票時,不要緊張,要針對對方訴求收集相反證據,并進行答辯準備。
很多當事人在接到法院傳票時,往往非常緊張。特別在看到原告“歪曲事實”的起訴狀后,即緊張,又氣憤,又擔心法院會聽信原告一方之言。其實這是大可不必的,法院一般只是在開庭時,才會認真聽取原告的訴訟請求和意見,對于原告的訴狀內容,也只是一看了之,不會輕信。但被告應針對原告的訴狀內容及提供的證據,收集相關的反證。
3、開庭時,要準備好訴訟材料,不要緊張,從容地應對庭審。
該帶的訴訟材料,如身份證、答辯狀、證據原件一定要帶齊。作為原告,在陳述時,應盡量把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現以及事實陳述清楚,并配有相關例證。作為被告,應盡量圍繞夫妻感情尚可、不到分手地步為中心,擺事實,講道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院起訴離婚要多久才能離婚
法律分析:
法院審理離婚訴訟一般需要三到六個月的時間,如果案情簡單,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這種程序從立案之日起,在三個月內審理完結。如果案情較復雜,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的從立案之日起,通常在六個月內審理完結,可以延長。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做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訴訟離婚多久可以離掉
訴訟離婚需要的時間是一年半到兩年左右。
一般離婚官司審結的時間如下:
1、如果適用普通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2、如果適用簡易程序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申請離婚的流程如下:
1、準備材料: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夫妻雙方財產證明、子女出生證明、離婚協議等相關證明材料。
2、選擇適當的離婚方式:夫妻雙方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如果夫妻雙方能夠達成一致意見,可以選擇協議離婚,通過律師或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提交申請:根據選擇的離婚方式,將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給律師、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繳納相關費用。如果選擇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交訴訟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4、庭前調解:人民法院會安排庭前調解,希望夫妻雙方在庭前達成和解協議,盡可能減少訴訟成本和時間。
5、庭審:如果庭前調解未能達成協議,法院會安排庭審,夫妻雙方需要在庭審中提交證據、陳述事實和訴求等,并接受法院的審理。
6、判決:經過審理,法院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7、執行:如果一方不服判決,可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判決生效,雙方需要按照判決內容執行,并完成離婚手續。
綜上所述,離婚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情,需要認真考慮和慎重處理。在離婚之前,雙方可以采取溝通、咨詢、調解等方式嘗試解決問題,避免走向離婚。如果必須離婚,應該按照法律程序處理,以保障雙方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