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分析

導讀: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分析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分析
1、施工階段質量管理
質量責任是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的核心責任。承包人的根本目的就是通過建設成合格的建筑產品而獲得收益。在這個階段,必須嚴格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文件和圖紙有差錯的,應當及時向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代表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必須按照工程設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對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檢驗應當有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當通知監理工程師、發包人代表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施工人員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應當在發包人代表或者工程監理單位監督下現場取樣,并送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檢測。根據約定除非自身原因外,承包人應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為此承包人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
2、竣工驗收階段
承包人應當在工程完工后及時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承包人應當參加發包人組織的竣工驗收。對竣工驗收不合格或者有缺陷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3、質量保修期
在向發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發包人出具質量保修書。質量保修書中應當明確建設工程的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除已明確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比如: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