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怎樣導致債務產生

導讀:
在生活中,合同產生的糾紛原因很多,也包括了合同之債,糾紛帶來的影響往往是比較多,那么,合同怎樣導致債務產生?對于這方面的問題很多人也想要進一步了解,接下來由大律網專業律師詳細為您介紹。
合同怎樣導致債務產生
建設單位拖欠工程進度款;建材供應商供應的建筑材料不合格等方面。
合同之債特點
第一,它是由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引起的。
第二,它由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對立,因而合同之債的發生須經雙方協商自由表示其意思達于一致,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當事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無效,不能發生合同之債。
第三,合同之債中的債權債務相互對應。
第四,合同之債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債的產生、形式、內容等合同法上的規定,多屬于任意性規范,由合同雙方當事人自由約定,而當事人的自由約定可以排除合同法上之任意規范。
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訴訟時效是怎樣的
一般的合同之債的訴訟時效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
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
由于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
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一)合同未約定履行期限時訴訟時效的起算
關于合同之債的訴訟時效,當合同未約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債權人第一次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即為合同履行期限屆滿時,債務人從此時具有履行債務的義務。如不履行,則構成對債權人權利的侵害,且該侵害為債權人所應知,訴訟時效當然應從此時起算。當然,如果債權人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寬限期)的,訴訟時效從準備時間(寬限期)屆滿時起算。
(二)關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訴訟時效的起算
根據民法通則關于訴訟時效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的規定,應按每筆相對獨立的債權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起算。
(三)保證債務訴訟時效的起算
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內向保證人主張了權利,則保證期間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讓位于訴訟時效,保證責任的訴訟時效從此開始計算。
(四)合同無效情況下訴訟時效的起算
合同無效,但當事人不知道也不應知道合同無效而將合同作為有效合同起訴要求對方履行合同義務的,訴訟時效應以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合同法第61、62、66、161等條規定確定,從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開始計算。合同無效產生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法院關于合同無效的判決生效之日起算。
(五)合同解除情況下訴訟時效的起算
在合同解除返還原物,因該物權返還請求權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時產生,其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應為合同解除生效之時。因解除合同,產生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在協議解除的情況下,當事人有損害賠償的約定時,依其約定。當事人未采取補救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等情況下,其起算點為損害賠償責任成立的次日
(六)起訴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起算
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自權利人提起訴訟時即發生,而不是送達給相對人之時。
(七)撤訴是否產生訴訟時效中斷
撤訴,應視為自始沒有起訴,不能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如原告未預交受理費,法院按撤訴處理,訴訟時效不中斷。但起訴后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情形,因非當事人之意志,與當事人以自己的意志決定撤訴不同,如果起訴狀已送達給相對人的,可視為向相對人主張權利,引起訴訟時效的中斷。
(八)公告催債、口頭催債、信函催債、單方面行動是否產生時效中斷
在債務人分散且眾多的情況下,權利人可以公告的形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有關司法解釋有條件的確認了以公告形式主張權利具有引起合同之債的訴訟時效中斷的效力,在以口頭形式催告的情況下,只要有證據予以證明,同樣應當認定其效力;在書面催告的情況下,義務人的傳達室、收發人員簽收,或其工作人員簽收即可發生效力,而無需法定代表人簽收或加蓋法定代表人公章;在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形式郵寄催告函的情況下,如果有證據證明義務人收到了郵件,可以推定該郵件系主張權利的函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