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社保如何延期

導讀:
工地干活危險系數非常高,發生意外傷害的比例較大,項目負責人在給工人買保險時,都希望投保的險種既能保障工人的安全,同時也能將保險的費用降到最低。那么,關于建筑工地社保延期的問題,看看大律網律師怎么說。
建筑工地社保如何延期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工期延長的,施工企業應當于合同工期到期前,憑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補充合同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延期備案手續。工傷保險期限不得超過工程建設項目竣(交、完)工合格驗收的期限。未及時辦理延期手續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相關待遇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支付。
建筑企業承建的工程延長施工期限的,繳費單位必須提前30天填寫《建筑業企業工程延期申請表》向保險關系股申報備案,申請工傷保險延期。但每次申請延期期限最長不超過半年。
建筑工人社保怎么交
按勞務派遣的約定來。具體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用工單位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勞務派遣單位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