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指數和工程量清單價格的計算

導讀:
工程造價指數和工程量清單價格的計算
工程造價指數和工程量清單價格的計算
工程造價指數是解決物價或工程造價靜態性的有效工具。運用工程造價指數,與有代表性的已建工程造價資料的單項價格和綜合價格相結合,不僅可使工程造價在“量”與“價”上都具有可比性,而且便于造價在“量”和“價”上的調整,為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帶來方便。
[例]某分項工程耗用人工1000工日,甲種材料100t,乙種材料200t,機械100臺班。基期價格分別為:人工費20元/工日,材料甲2500元/t ,材料乙2600元/t ,機械200元/臺班,其他直接費及間接費10萬元,利潤和稅金6萬元。投標報價時價格分別為:人工23元/工日,材料甲2600元/t,材料乙2700元/t,機械250元/臺班,其他直接費及間接費上漲20%,利潤利稅金不變。求該分項工程投標報價時的工程造價指數和投標報價。
解:
計算組成該分項工程的各單項價格指數
人工價格指數23/20=1.15材料甲價格指數=2600/2500=1.04
材料乙價格指數=2700/2600=1.04機械臺班價格指數=250/200=1.25
其他直接費及間接費綜合價格指數=1+0.2=1.2
利潤利稅金綜合價格指數6/6=1
計算基期總造價
基期總造價=元=97萬元
計算投標報價時的工程造價指數
工程造價指數=/97=106.06%
表示該分項工程投標報價時,其完全單價比基期上漲6.06%。
計算投標報價
投標報價=97x106.06%=102.88萬元
結果與上述計算結果相同,可直接按工程造價∑i=1直接計算投標報價,在理論上其結果與上述結果相同。若存在差異,是計算四舍五入所致,不影響工程造價的計算。
工程建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