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沒有考勤記錄怎么取證

導讀:
也可以邀請一起加班的同時作為證人,證明存在加班的事實,只要加班是客觀存在的,總有辦法進行取證。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考勤卡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一、加班沒有考勤記錄怎么取證
1、加班沒有考勤記錄的,勞動者可以用手機錄下加班的錄像即可證明存在加班。也可以邀請一起加班的同時作為證人,證明存在加班的事實,只要加班是客觀存在的,總有辦法進行取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二、考勤卡能不能作為加班證據
考勤卡能作為加班證據,考勤卡的證據效力大于加班制度的證據效力。考勤卡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