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暫時委托監護嗎

導讀:
被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托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另人民法院在審理因監護失當行為而引發的相關民事案件中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對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責令立即改正并可依照法律規定予以罰款、拘留。那么父母可以暫時委托監護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父母可以暫時委托監護嗎
1、根據法律規定,父母是可以將監護人職責部分或全部委托給他人。被監護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托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條依法具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協議確定監護人應當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托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父母離婚母親去世父親是監護人嗎
1、假設其父取得了監護權,孩子繼承的賠償金和房產,由取得監護權的其父,代管,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也就是可以實際控制那部分錢財。
2、認定監護人的監護能力,應當根據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狀況、經濟條件,以及與被監護人在生活上的聯系狀況等因素確定。夫妻離婚后,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無權取消對方對該子女的監護權。但是未與該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該子女有犯罪行為、虐待行為或者對該子女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取消的除外。
三、父母可以不當監護人嗎
一、父母可以不當監護人嗎
可以但前提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父母有監護能力的一般是由父母作為監護人的如果父母死亡或者喪失監護能力的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作為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監護人失當行為的民事責任
自然人或法人因違反法律或合同規定的民事義務從而侵害了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權利時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法定監護義務侵害被監護人的財產或人身權利亦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我國公民或法人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以上各種民事責任形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監護人的監護失當行為侵害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權利承擔民事責任時適用上述民事責任形式并視案件具體情況而定。同時不論監護行為失當到何種程度監護人都應繼續承擔未成年人的撫養費和因監護侵害行為產生的各項費用。另人民法院在審理因監護失當行為而引發的相關民事案件中除適用上述規定外還可以對監護人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責令立即改正并可依照法律規定予以罰款、拘留。
在監護人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情況下要求監護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有效途徑是提起民事訴訟。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未成年人不具備獨立的原告資格在其法定代理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時可由未成年人的其他監護人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民政部門及其設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共青團、婦聯、關工委、學校等團體和單位作為未成年人的臨時監護人或者代未成年人聯系相關法律援助機構委托代理人提起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