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債務夫妻共同承擔嗎?

導讀:
認定信用卡是否屬于夫妻債務的方法1、在司法實踐中,認定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時,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費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應當認為為共同債務;2、其次是主張信用卡債務屬于共同債務方的舉證責任問題:有真實的消費記錄、有相關原件證據、消費來源于該信用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都具備的情況下,才能足以證明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
一、信用卡債務夫妻共同承擔嗎?
不一定。認定信用卡是否屬于夫妻債務的方法
1、在司法實踐中,認定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時,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費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應當認為為共同債務;
2、其次是主張信用卡債務屬于共同債務方的舉證責任問題:有真實的消費記錄、有相關原件證據、消費來源于該信用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都具備的情況下,才能足以證明信用卡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隨著各種消費方式的不斷開拓,當事人必須注重證據的保存和搜集,否則會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二、夫妻共同債務償還方式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后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三、涉及離婚案件債務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當前在審判實踐中,原夫妻雙方或一方在處理離婚案件時,直接以原夫妻共同財產來抵償共同債務的情況較少,婚姻關系解除后,所欠債務如何償還也很不一致,因此,法院在處理離婚案件時,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在審理離婚案件,特別是涉及到債權債務時,不能片面強調當事人的舉證責任,而應主動依職權將有關債務調查清楚,不將有關債務遺漏,這對處理該離婚案件特別是涉及到離婚后的債務問題比較有利和方便。
2、當對離婚案件作出判決涉及到債務時,應充分考慮到該離婚案件結案后債務的承擔和手續上的方便,應盡量做到,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哪一方經手的或出具借條或欠條的,原則上判令其償還。同時償還共同債務的一方,可以多分得共同財產中相應價值的財產,以體現“共同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這一基本原則。
3、判令共同債務承擔時,應盡量對債務作羅列式處理,即具體規定由男方承擔哪些債務,由女方承擔哪些債務,不宜簡單地規定“各自經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負責收取和償付”等。
4、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過程中,如果債權人將離婚雙方或一方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訴訟,或即將起訴,法院可依債權人的申請或依職權查封或扣押離婚當事人相應價值的財產;如果債權人同意,也可以直接將該財產抵償給債權人。
夫妻的共同債務的認定一般是根據是否用于家庭的共同生活進行確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