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訴訟離婚怎樣管轄

導讀:
二、協議離婚應當提交哪些材料1、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2、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3、離婚協議書;4、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一、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訴訟離婚怎樣管轄
1、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三條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協議離婚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1、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2、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5、申請登記離婚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6、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
7、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離婚手續,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找不到其結婚登記檔案,本人結婚證又丟失,可到辦理結婚登記時居住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出具原在該地居住的戶籍證明,并由雙方當事人出具該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過結婚登記并經公證的聲明書及內地親友出具的保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