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定居的華僑起訴離婚,應由哪個法庭管轄

導讀:
一外國定居的華僑起訴離婚應由哪個法庭管轄1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4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8夫妻雙方均為留學生他們要求在國內離婚的應由國內原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國內起訴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那么外國定居的華僑起訴離婚,應由哪個法庭管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外國定居的華僑起訴離婚應由哪個法庭管轄1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4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8夫妻雙方均為留學生他們要求在國內離婚的應由國內原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國內起訴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外國定居的華僑起訴離婚,應由哪個法庭管轄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外國定居的華僑起訴離婚應由哪個法庭管轄
1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國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海外結婚并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
6涉港澳臺的離婚案件的管轄可比照涉外案件處理。
7雙方當事人均是外國人的如果雙方的婚姻締結地是在中國的我國法院有管轄權如果雙方的婚姻締結地在國外此時我國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雙方達成離婚協議的我國法院可以受理管轄。
8夫妻雙方均為留學生他們要求在國內離婚的應由國內原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管轄。
9華僑同國內公民港澳同胞同國內公民離婚的應由國內一方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0中國公民同在華的外國人要求離婚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告不在國內應由國內一方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1出國人員同國內一方離婚的應由國內一方戶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應由出國前一方戶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2夫妻雙方均為華僑外籍華人或一方為華僑另一方為外籍華人如果原在國內辦理的結婚登記可以向原結婚登記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他們是在外國辦理的結婚登記或舉行的結婚儀式現已回國定居的可以向被告方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二涉外離婚的法律適用
離婚是在配偶生存期間依據法定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各國婚姻法對離婚的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的規定各不相同大體有三種情況一是依據當事人本國法二是依據法院地法三是重疊適用當事人本國法和法院地法。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88條規定“我國法院受理的涉外離婚案件離婚以及因離婚而引起的財產分割適用我國法律。認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適用婚姻締結地法律?!敝袊窈屯鈬穗x婚適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因此在我國國內離婚和在國外離婚應分別適用不同的法律。
一是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國內離婚的應適用我國法律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主要是以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界限另外女方在懷孕期間或分娩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我國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雙方自愿離婚的在對子女和財產分割問題達成協議后雙方可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另一種是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或者雙方自愿離婚但對子女或者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國內起訴離婚的應按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是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國外離婚的應當向所在國法院提起訴訟適用法院地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