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國外一方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

導讀:
6、在海外結婚并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那么涉外婚姻國外一方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6、在海外結婚并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關于涉外婚姻國外一方起訴離婚流程是怎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1、如外國一方當事人能夠在中國參加訴訟,可以不用委托代理人,自己直接參加訴訟,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訴訟,但本人也要參加訴訟:如該外國人不能在中國參加訴訟,他應當在中國聘請委托代理人,其授權方式應為特別授權,其委托代理手續及相關資料應當在本國公證機構進行公證,然后再到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進行認證。
2、如果外國一方是原告在中國起訴離婚的,應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3、如中國一方作為原告在中國起訴離婚,如外國一方在中國有固定住所,可在被告的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外國一方居住在國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應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對這種情況,中國一方當事人可在自己的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2、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
3、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我國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我國民法院有權受理。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5、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在海外結婚并定居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涉外的離婚案件對于財產的處理還要看,雙方當事人所在國的法律規定。在我國適用不動產所在地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三十三條: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1、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