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后刑事案件的罰金是否必須交

導讀:
不交的話出獄后可能還會被強制執行,采取查封財物、拘留等強制執行手段。
一、出獄后刑事案件的罰金必須交嗎
1、出獄后刑事案件罰金必須交。不交的話出獄后可能還會被強制執行,采取查封財物、拘留等強制執行手段。
2、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執行期滿,應當由執行機關發給釋放證明書。
第二百七十一條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二、罰金的特征有哪些
1、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采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2、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后有的財產。
3、罰金的范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4、罰金的繳納是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罰的執行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