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借條公證在哪里?

導讀:
法律規定借條公證在當地的公證機構。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通常情況之下,是需要有轉款的憑證和借條作為證據證明的,如果簽了借條害怕欠條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話,那么是可以到當地的公證機構來進行公證的,在經過借條公證后,這種情況對債權人來說的話是非常的有利的。
一、法律規定借條公證在哪里?
法律規定借條公證在當地的公證機構。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并填寫公證申請表,申請人應向公證處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證明(身份證、戶口本、護照通行證、回鄉證等)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團法人登記證書)。
2、代理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證書,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資格的證明(如監護人證明)。
3、需公證的文書(合同、章程、聲明書、畢業證書等)。
4、與公證事項有關財產所有權證明(房產證、土地使用權證、發票等)。
5、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
公證承辦人通過詢問當事人,調取書證等方法對提供材料進行核實,審查,屬真實、合法、充分,應擬出審批報告,送領導審批。公證處應及時辦理各類公證,從當事人提供材料齊全時起十天內辦結(不含寄送副本),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公證書由當事人到公證處領取。
二、公證程序規則怎樣?
1、公證處依事實、法律、獨立辦理的公證事務。
2、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法律行為或事實發生地,不動產所在地管轄。
3、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向公證處提出并提供相關的材料,如屬公證處業務范圍,公證處應受理。
4、公證承辦人通過詢問當事人,調取書證等方法對提供材料進行核實,審查,屬真實、合法、充分,應擬出審批報告,送領導審批。
5、公證處應及時辦理各類公證,從當事人提供材料齊全時起十天內辦結(不含寄送副本),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公證書由當事人到公證處領取。
6、公證當事人對公證處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絕公證,撤銷公證書不服的,在接到法定之日起十天內可向公證處本級司法行政機關復議。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存在真實的借貸關系。通常情況之下,是需要有轉款的憑證和借條作為證據證明的,如果簽了借條害怕欠條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話,那么是可以到當地的公證機構來進行公證的,在經過借條公證后,這種情況對債權人來說的話是非常的有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