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是否會影響到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導讀: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一、合同無效是否會影響到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1、合同無效,一般不會影響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合同部分無效,如果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解決爭議的條款一般仍然有效,當事人可按照該條款來解決爭議。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五十六條民事法律行為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二、合同無效的五種情形包括哪些
1、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合同的訂合是建立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1)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2)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