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與他人訂立的監護協議書什么時候可以解除

導讀: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與他人依據民法典規定訂立書面協議事先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后,協議的任何一方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前請求解除協議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成年監護與未成年監護是民法監護制度的組成部分,為保護成年人因其行為能力可能發生障礙或喪失,致其無法處理事務所設。允許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根據本人意愿確定自己的監護人,賦予當事人更充分的選擇權利,既是對當事人的尊重和保護,也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
一、成年人與他人訂立的監護協議書什么時候可以解除
1、可以解除。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與他人依據民法典規定訂立書面協議事先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后,協議的任何一方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前請求解除協議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法律依據:《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與他人依據民法典第三十三條的規定訂立書面協議事先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后,協議的任何一方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前請求解除協議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協議確定的監護人無正當理由請求解除協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后,協議確定的監護人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之一,該條第二款規定的有關個人、組織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二、是否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
公民是可以協議確定監護人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有關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成年監護與未成年監護是民法監護制度的組成部分,為保護成年人因其行為能力可能發生障礙或喪失,致其無法處理事務所設。
允許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根據本人意愿確定自己的監護人,賦予當事人更充分的選擇權利,既是對當事人的尊重和保護,也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一方面,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可以在被監護人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通過對被監護人事務的管理和輔助,彌補被監護人行為能力的欠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益,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承擔被監護人致人損害的民事法律后果,幫助和輔助被監護人形成意思決定或者實現意思決定,從而最終實現其民事權利;另一方面,協商確定的監護人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能夠更好地保護交易安全,維護交易秩序,從而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
依據《民法典總則司法解釋》的規定,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與他人依據民法典規定訂立書面協議事先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后,協議的任何一方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前可以請求解除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