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產中介費收取標準

導讀:
租房時每個外出打工年輕人的剛需,當在北京租房的時候人們會購買性價比較高的房子,會尋找中介進行簽訂合同,為了避免房屋中介存在違法升高中介費的情況發生,我國對于中介費的收取是有一定標準的,那么北京房產中介費收取標準是?大律網精英律師總結了房屋租賃相關的法律知識,供大家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計劃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聯合下發的《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中規定:房地產經紀收費是房地產專業經紀人接受委托,進行居間代理所收取的傭金。房地產經紀費根據代理項目的不同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
1、房屋租賃代理收費,無論成交的租賃期限長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額標準,由雙方協商議定一次性計收。
2、房屋買賣代理收費,按成交價格總額的0.5-2.5%計收。
3、實行獨家代理的,收費標準由委托方與房地產中介機構協商,可適當提高,但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
4、土地使用權轉讓代理收費辦法和標準另行規定。
5、房地產經紀費由房地產經紀機構向委托人收取。
現在中介費一般都是按照總房款的2.7%收取,其中包括2.2%的中介費和0.5%的保障服務費(擔保費)。小中介公司一般都收取1-1.5%,有的時候實在收不上來就能收多少是多少了,因為他們收取的全是自己純賺的。
雖然主管部門規定少數特別復雜的住宅買賣經紀服務,經交易各方協商同意,可在規定的收費標準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過10%。但實際操作過程中,一些中介公司把交易都認定為特別復雜交易,寬松一些的把有貸款的交易就算作復雜交易,按照2.2%收取中介費。中介公司的經紀人表示:對于什么是復雜交易,沒有明確規定,我們公司的交易,都是按照復雜交易收取中介費。
目前房屋中介機構包括中原地產、麥田房產、鑫尊地產、中大恒基等都收2.7%的中介費。只有少數房
武漢市物價和房管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提出,房屋買賣經紀服務基本內容包括:提供房地產信息(權屬信息、房屋使用狀況信息)、實地看房,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并完成合同約定事項。房屋居間買賣收費按宗計算,由買賣雙方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房屋成交價格總額0.5%-2.5%的范圍內協商確定。
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一項服務可以分解為多個項目和標準的,應當明確標示每一個項目和標準,不得混合標價、捆綁標價。法律依據:武漢市物價和房管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的通知》
房屋買賣經紀服務基本內容包括:提供房地產信息(權屬信息、房屋使用狀況信息)、實地看房,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存量房居間(買賣)合同》并完成合同約定事項。房屋居間買賣收費按宗計算,由買賣雙方與房地產經紀機構在房屋成交價格總額0.5%-2.5%的范圍內協商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