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性擔保和全程擔保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導讀:
在實踐中,債權人享有向債務人追討債務的權利,為了確保債權得到實現,降低債務人的違約風險,債權人往往會在債務上設定多種形式的擔保。那么,階段性擔保和全程擔保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一、階段性擔保和全程擔保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主要是時限的差別,比如貸款期限3年,全程擔保期限必須是3年以上,階段性擔保則在3年內的某一時段。比如按揭貸款,在大產權分割完畢,房產證抵押之前一般由開發商擔保,這就是階段性擔保,因為之后就是房產抵押了。
二、階段性擔保的特點有哪些
在我國階段性擔保的特點有如下幾點:
1、階段性擔保是保證擔保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是一種人的擔保,具有從屬性、代償性、轉移性及獨立性的特點。
在二手房貸款業務中,銀行是債權人,借款人是債務人,中介機構是保證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包括貸款本金、利息、逾期罰息以及相關費用。
2、階段性擔保具有階段性
階段性是針對擔保期限而言的。階段性擔保的期限為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記辦理完畢之日止。若借款人在此期限內不按照購房抵押貸款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則銀行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3、階段性擔保涉及借款人的法律關系
銀行與借款人的關系:
借款人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并提供有關申請資料。銀行在審查了申請資料后,作出是否貸款的決定。在辦理了有關手續后,銀行將與借款人、保證人簽訂借款合同。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根據合同的約定按期如數歸還貸款。
三、階段性擔保的保證期間如何約定
貸款是一種民事行為,涉及到對公財產,對私財產。如果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需要核定你的資產價值,根據資產評定你所帶金額大小,此時不涉及貸款抵押,假設你無法付出貸款及利息,你的資產將會成為銀行抵押債務所得。如果你不用資產進行抵押,有其他單位或個人出面作為擔保,二人分擔貸款風險,此時擔保貸款成立。
階段性擔保貸款是申請貸款的人需要和銀行貸款,但是受其抵押物不足等原因,銀行要求第三方承擔擔保責任才能進行放款。擔保方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企業,或者專業的擔保公司,一旦借款人還不上貸款,第三方擔保人需要墊還。在擔保公司叫做代償。一般個人擔保貸款多為自然人擔保,企業融資多需要專業擔保公司。各擔保公司要求各不相同。
我們在審查銀行與開發商在按揭貸款合作協議過程中,發現關于階段性擔保的期間有各種約定,有約定至抵押辦妥為止的,有約定至預抵押辦妥為止的。階段性擔保期間約定至抵押辦妥為止,銀行取得了房屋抵押權,銀行貸款風險完全在可預期范圍內;但是如果約定至預抵押辦妥為止,銀行的抵押權存在落空可能,貸款風險將出現巨大漏洞。
階段性擔保指中介公司或擔保公司承擔自銀行放款之日起至銀行執管《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之日止的連帶保證責任。銀行向借款客戶放款,必須等拿到《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明確沒有其他人或單位對該套房產具有任何權利后才能進行。而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需要一定的工作日期,如果辦理階段性擔保,由中介公司或擔保公司承擔這段時間的風險責任,銀行就可以提前放款,從而加速房產交易完成的速度。如果交易雙方希望快速完成交易,應當支付階段性擔保費。而如果對交易速度沒有特別的要求,就沒有必要一定支付階段性擔保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