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丈夫婚前財產屬于誰

導讀:
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等均為個人財產。如果夫妻有協議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一、離婚時丈夫婚前財產屬于誰
1、離婚時丈夫的婚前財產依然屬于丈夫所有。但夫妻另有約定的除外。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財產,包括婚前個人的勞動所得,繼承或受贈的財產,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婚前各自為結婚所購置的財產等均為個人財產。
2、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二、女方的婚前財產結婚后屬于誰
女方的婚前財產結婚后屬于女方個人。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夫妻有協議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三、現在婚前財產結婚后是不是屬于共同財產
婚前的財產,結婚后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前財產,是一個法律名詞。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判斷是否屬于婚前財產的關鍵在于財產權的取得時間系在結婚之前。如果財產權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實際占有該項財產,其性質屬于婚前個人財產。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繼承,遺產在婚后才分割,該遺產雖然是婚后所實際得到,但其所有權在婚前就已經取得,所以應認定為一方婚前財產。




